监管账户子账户是什么

监管账户子账户是另外一个账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子账户是由监管银行针对每套房屋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下分设的、唯一收存对应房屋购房款的银行账户。

顺德区房管局是否分主账户跟子账户监管

不分主账户和子账户监管。
房管局监管账户是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那么这个也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且这个也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这个时候就会将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这样做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银行开监管户怎么办理?

1、具有合法资质的房产中介,到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各银行则在专用账户下,按单宗业务建立子账户; 3、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签约,并进行网上备案; 4、买方将购房资金存入或转入子账户,由银行进行监管; 5、按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付款节点,银行将监管资金划入卖方收款账户。划转时,应当有中介和交易当事人三方签字; 6、如交易中途未能达成,资金将划回买方原转出账户; 7、在交易窗口,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和经纪人身份效验,核实交易行为和价格的真实性后,受理房屋转移交易申请。

房地产监管账户的规定

房地产监管账户的规定包括:房地产监管账户是资金监知管账户,资金监管账户,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道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此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类似网上交易平台如支付通、财付通等支付平台。
特色服务:
1、提供收款人监管和用途监管两种服务;
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3、提供母子账户监管服务。
可采用两种不同模式:封闭式专用账户监管模式和直接监管两种模式。一是封闭式监管要开立专用账户,多适用于授信相关资金监管;二是直接监管模式是企业将已在经办行开立的结算存款账户作为指定监管账户,由经办行柜员在AS400系统中设置监管标识,不另行开设专用账户。
封闭式专户开户资料包括: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
4、与经办行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
5、账户监管业务审批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房地产监管账户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具体监管工作委托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应当按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建立银行端监管系统,按需设计开发交存预售资金的专用POS机。

法律依据:《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监管银行与监管系统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具体监管工作委托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应当按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建立银行端监管系统,按需设计开发交存预售资金的专用POS机。

(二)银行机构应当与监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二、监管账户的开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

许可申请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即1个监管项目(1本预售许可证),应当签订1份监管协议,原则上开立1个监管账户,最多不超过3个监管账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

监管账户开立后,监管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钦州中心支行报备。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尚未具有多级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应缩减在5个汉字以内)+加括号的相关楼栋号”三个部分组成,并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相对应,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账户名称一致。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企业名称一致。

2.具有多级子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下设的多级子账户按单个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项目名称、相关楼栋号进行分级管理,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