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缩短年限

法律分析:可以。无论是组合贷款还是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缩短还贷年限,但都需要到受委托按揭银行去办理申请,而无需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在还款一年后,只要还款能力符合申请缩短还贷年限要求,直接到银行申请即可,申请成功后可根据新的月还款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缩短还贷年限只需携带企业或单位开出的新收入证明,最近3个月的收入流水和身份证即可。新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是证明自己有足够还款能力,一般按照还款额不得超过个人收入一半来判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公积金贷款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吗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缩短还贷年限一般有两个方式。一是按照市民期望缩短的年限,例如缩短到10年,银行将根据市民提交的资料来套算是不是符合条件。第二种是市民所期望的月供金额是多少,例如由月供2000元改到月供4000元,也是银行根据市民个人的情况来套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吗?怎么操作

公积金贷款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吗? 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在公积金贷款的合同执行期间,贷款人可以向放款的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银行为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提前还款来缩短还款年限,提前还房贷分为提前还清与提前还一部分,提前还清则不存在后续问题,若是提前还一部分,贷款人可以选择缩短贷款年限月供不变或者是减少月供贷款年限不变。 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时,需填写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通过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 公积金贷款提前归还目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商业贷款提前还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主要是看提前还款的

公积金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吗

法律分析:1.还款人在还款一年后,只要还款能力符合申请缩短还贷年限的要求就可以申请,而且,组合贷款和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缩短还贷年限。只需要借款人到受委托的按揭银行去办理申请,申请成功后可根据新的月还款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2.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月还款额度,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可以通过缩短剩余借款期限来调高月还款额度;对于已办过缩短借款期限的贷款,仍可通过延长剩余借款期限来调低月还款额度。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度调整以贷款银行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5、首次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延长或缩短的期数以12的倍数(年)变更。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先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初步审核资料,若是通过,银行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3、借款人提供该类的资料,审核通过了才可进行下一步;
4、担保中心将审核资料送回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5、借款人等待贷款发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