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用地多少年

法律分析:综合土地上线为50年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综合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综合用地多少年

法律分析: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的类型是比较多的,综合土地就是一中常见的土地的类型,但是,一般情况下不管是什么样的土地的类型,我们都是有一定的土地的使用年限的。那么,大家知道综合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少年吗?接下来,小编会为大家介绍各种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一、综合土地使用产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房屋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
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专卖给客户。国家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70年。房地产开发商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50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家开发商会向客户说明他出售的只是50年的房产,50年后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届时,如客户或开发商依然想拥有房产,则须再补交以后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当然那时土地已经增值了。从这一点看,产权和使用权都不是永久的。
我们在计算土地的使用年限的时候,首先要对于土地的类型进行区分,对于综合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是50年的使用年限。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的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年限是有可能不同的。

综合用地年限

法律分析: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