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
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 推进“城中村”改造要实现建筑形态改造与社会形态改造的有机结合,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可持续推进我国城中村改造。 打破行政区划藩篱,实现多种安置并行。 按照“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原则,建议在今后“城中村”改造建设中,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安置方式,依据改造村庄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将原址安置、异地安置、合并安置等方式相结合,必要时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跨区域安置村民,确保村民利益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城中村改造是好事吗
城中村改造是好事。
加强城中村改造,是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的一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改善居民生活、提高城市品质、拉动经济增长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中村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有助于解决居住、教育等民生问题。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于超大特大城市来说,加快城中村改造,也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急功近利,而必须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客观分析,要把改造的好处和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矛盾等进行有效对比,最终拿出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造的方式
新时期的城中村改造绝不是大拆大建,而是留改拆增,以保留利用为主,根据实体经济和居民、企业的需求,部分改变功能,拆除的主要是危房和公共短板确实特别严重的地方。同时,还要增加公共服务设施。
城中村改造要突出公益性,主要是解决公共短板缺失严重的问题,提升居民居住质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留低成本、区位优的租住和居住空间,保留城中村原有的、烟火气浓厚的生活气息,通过小修小补,保留原有产业业态,提升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降低生产生活的空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