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如何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一类区1512元/月,二类区1422元/月,三类区1332元/月,四类区1242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同时,与之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也相应调整。
此次调整,是依据人社部、财政部“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文件规定,结合省情,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一次性调整到位。工作人员介绍,最高标准从1260元提高到1512元,最低标准从1035元提高到1242元,平均增加229.5元,增幅达20%,位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水平基本同步。
其中,西安市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属一类工资区; 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属二类工资区;鄠邑区、周至县属三类工资区;蓝田县属四类工资区。
适当调整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改善民生、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失业保险继阶段性降低费率、稳岗补贴及技能提升补贴实施以来的又一项惠民政策,对增强广大参保单位及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陕西省2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 每月最低为727元
这是一条几乎和所有工薪阶层都有关系的消息,尤其是当你遭遇失业的时候――2月1日开始,我省的失业保险及相关待遇标准要全面上调了,最低的每月是727.5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75% 和养老保险一样,失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保险之一。2月1日开始,随着我省四类工资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调整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的75%。 调整后,我省四类工资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分别为:一类960元/月(原来是862.5元),二类877.5元/月(原来是787.5元),三类795元/月(原来是712.5元),四类727.5元/月(原来是652.5元)。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第一,以前在最低工资标准线的劳动者的工资将要提高。 因为《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不允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线。 第二,病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要支付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病假工资或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80%。最低标准上调之后,病假工资也会随之上涨。 第三,失业保险将会提高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到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的按照80%发放。最低工资上调,失业保险也会相应增加。这个失业人员可以留意一下 第四,试用期员工工资更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年西安失业金一个月能拿多少钱,西安失业金领取标准
一类区1620元/月,二类区1530元/月,三类区1440元/月。
对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一类工资区1512元/月,二类工资区1422元/月,三类工资区1332元/月,四类工资区1242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要求规定:
1、符合并轨条件的人员中,对200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且距退休年龄满5年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下岗职工,发给《再就业优惠证》,运用各种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
2、采取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灵活就业等办法,促进其实现再就业。对经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帮助,但实现再就业仍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与职工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退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3、国有困难企业难以全部承担缴费的,从并轨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2019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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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上海为例: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90元,分别提高到1255元/月、1310元/月、136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