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可以抵押,抵押划拨土地需要缴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抵押吗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划拨土地能不能抵押,相关手续怎么样?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一:《担保法》36条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137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143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80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184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无论是95年的担保法还是07年的物权法都规定了划拨方式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我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所以其抵押是完全合法的。
二: 2004年 1月 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发(2004)9号文件《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划拨土地能否办理抵押

法律分析:国有划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等财产可以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划拨土地能抵押吗

一、划拨土地可以抵押,但需要缴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具体情况如下:
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以登记为抵押生效的要件。
2、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企业间抵押。
3、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抵押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拍卖后,抵押权人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才能优先受偿。
二、抵押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