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 米(含2.20 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有哪些?

共有建筑面积分为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共有建筑面积的一般内容:幢内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配电室、设备房、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公共设施用房、值班警卫室等,以及在其它功能上为整幢、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地下车位、车库、仓库、自行车或摩托车集中停放部位等)、地上杂物间、车棚、车库、、管理用房、公共设施用房等。2)、作为人防工程(含平战两用)的地下室、避难层(室3)、按规划批建层高建设的层高大于2.20米的技术(结构)转换层、避难层、室内"空中花园" 以及底层架空用作绿化、公共开放空间的部分等,其中扣除核心筒和公共设备用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4)、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水泵房、值班警卫房、管理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用房。5)、扣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本条前4款内没有罗列的建筑部位。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怎样计算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确定为整栋楼共同使用的部分,包含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什么是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如何分摊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室和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

什么是公用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