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后仍然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退休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公积金的作用
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两个主要的便利和优惠,第一是可以直接提取,既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也可以用来支付后续按揭贷款,在离退休的时候还能一次性支取全部的金额。第二种是公积金贷款买房,这种贷款利率远远低于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利率,为买房者节约不少的钱。
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
对于还在租房的人来说,公积金也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对于租房的类型也都没有限制,既可以支付市场租房,也可以用于支付政府配租或者招租的经济适用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装修
买完房子肯定得装修一番吧,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投入,这时候公积金又能来帮忙了。公积金在房屋装修的时候,既可以提现使用,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
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
如果家里有老房子需要翻修或者重建,也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提款或者贷款。具体情形可以咨询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机构。
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
除了医疗保险可以用于重大疾病支付以外,住房公积金也具备这项功能,这样对于有需要的人来说,是一个双重保障,可以大大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低保困难家庭提取使用
如果单位的有职工被列为了低保或者困难救助的范围,这种条件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补贴家用,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在宁波,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8、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 2023年宁波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按照不同条件提取的,也就是说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达到相关条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购买住房、修建自住住房的携带相关材料即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后仍然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4、退休的;
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满2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8、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
(二)每月可提取的金额根据以下的租赁情形分别确定: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暂定为700元;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之间的差额提取。
三、租房提取要件及程序
(一)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根据不同租赁情形另提供以下材料: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二)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办理提取,但需提供配偶书面同意提取的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配偶单位出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提供上述材料,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提出提取申请并面签,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如需核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四、违规处罚
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暂定为700元;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