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需要抵押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抵押需要房产证,抵押本身就是一种以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的贷款。办理抵押后将房产抵押给贷款机构,房产证由贷款机构扣留。只有借款人还清欠款,抵押财产才能解除抵押。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普通住房自用,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不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房贷要压房产证吗
办理房贷时银行一般不需要压房产证,在原证上设定抵押记录即可。实践中,因为房屋涉及贷款需要换发他项权证,一般以他项权证作为购房者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的凭据,由银行负责保管。
拓展资料
房产证的证书特点
一、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二、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贷款买房子有房产证吗
贷款买房子有房产证。还清房贷后可以拿到房产证,按揭房要拿到房产证,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还清房贷。若房产证是押在贷款银行的,还清房贷后,银行会给你一张盖章的单子,几天后就可以到银行领取房产权和他项权证。你需要到当地房产交易核心注销贷款。
向贷款银行申请房产证,申请人若一直按时还房贷,还款满两年后,也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房产证。不过这种情况申请得到的房产证,是盖了房地产他项应享受的利益专用章的。表明房子还是在抵押状态中,这种情况还是要还清贷款后,办理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才可以。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贷需要抵押房产证吗
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需要在房产证上做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必须要房产证原件吗
银行贷款不是必须要房产证原件,但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需要房产证原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不动产做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准备不动产权属证书。
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贷款进行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房产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房产抵押需要是借款人名义的房产,如果有第三人共有,则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贷款的声明书;
2、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果离婚后单身,则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贷款一般用于装修、留学、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如果消费者违规使用抵押资金,有可能被银行收回,因此消费者要注意政策风险。
4、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处于按揭状态中,该房的抵押权其实就在银行手中,虽然借款人拥有使用权,但是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不能再次申请抵押。
5、小产权房不具备房产抵押贷款交易的权利的。这是因为小产权房实为无产权,如遇政策性用地规划就面临灰飞烟灭的可能,因此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