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房款的相关事项 在合同里面注明房款的具体数额,付款方式。注明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果是工程期分期付款的话,还要注明每一期付款的具体时间。
2、确定交房日期 交房的日期一定要写清楚,写具体。不能是模棱两可的大概时间,要确认到年、月、日。这个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可以有效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3、确定房屋面积 合同里面一定要明确购房面积,公摊面积。这样,实际交房之后,如果面积不够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的面积还要大,也需要补面积款。还要约定好超出面积的价格,避免开发商故意抬高价格。
4、确定煤气的通气时间 煤气公司有规定,小区的入住率要达到70%以上才开始通气。当你开始入住新房的时候,发现煤气管道通了,但是没有煤气,将是非常影响生活的。所以要在合同里面确定煤气的通气时间,如果没有达到通气条件,开发商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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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九大陷阱必看!
在签约过程中要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协议书看清楚,房屋价款、质量、交房时间、房产证办理事宜、违约责任每一项都要约定清楚。下面来看看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及陷阱吧。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最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之陷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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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买房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很多人都会说是签合同,但很多新手买房都没有经验,合同厚厚的一沓看的眼花缭乱,懵懵懂懂的情况下就签完了合同,因此而掉入各种“合同陷阱”中,那么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在买房时多数的开发商会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并缴纳相应的订金,此类合同并非买房的必需程序,往往会让买房者陷入定金纠纷当中。
确定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在购买前先检查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并且要求查看原件,不要相信开发商的复印件、照片等说词;并且查明自己所买服务是否在预售范围之中,如果购买现房还需查看《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在签订合同前应先看清楚房屋的交房条件交房时间,以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买期房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合同中应当注明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外,还需填写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签合同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在签合同前应认真查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内容,并且将其质保书复印作为合同的附件。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在购房合同中应确定交房后所管理的物业公司,并对物业的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填入合同中。
约定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对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买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涨幅超过约定、房屋质量不符、办理过户不符等违约及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买房除了一些必要的合同注意事项需填写外,还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入合同中,以减轻卖方的违约责任。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内容?
1、交房时间约定
很多开发商会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时间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2、口头承诺
购房者常常被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所吸引,如“买房带学位”、“顶层送露台”、“小区会所带游泳池”等,但如果不把这些承诺写进合同里的话,是很难追究违约责任的。
3、违约责任约定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可能会造成违约,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所以购房者还需关注购房合同中是否有注明违约责任,同时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4、贷款不成的约定
现在大多数人都能够成功办理贷款购买房屋。但以防万一,购房者也要考虑到贷款被拒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你留意了么?
购房合同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本。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在选择户型和楼层时万般小心。但在最关键的签约上却大大咧咧。不关注合同条款,只关注签约,当出现了问题,却没有维权的法律依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一定要注意涉及以下三项的合同条款。
扩大卖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举两个例子:
1、《XXX商品房认购书》有如下约定:“乙方未按时签订《XXX商品房认购书》并在支付首付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首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商品房认购书,不退还首付款。”
2、《XXX认购协议》规定“乙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到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甲方不予另行通知,本协议失效。”
以上两个条款是甲方(通常是开发企业)扩大合同解除权的典型例子。根据《XXX商品房认购书》的规定,合同的签订或终止必须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扩大其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且,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受人拖延履行债务,出卖人仍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督促其解除合同。
此外,类似“未能按时签字”的表述也是不合理的。不能按时签约可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的一些外因是不可预测的。显然,购房者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免责权滥用
免责权也是开发企业滥用的权利之一,往往通过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来实现。一般认为,不可抗力通常指以下三类:1、自然灾害。这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应免除当事人的责任;2、政府行为。所谓政府行为,是指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行政措施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3、不正常的社会事件。这是一个不可预测的事件,也是不可抗力。
一些开发企业在不可抗力因素中也包含这两个条款:施工中出现重大技术问题或困难不能及时解决;市政设施跟不上发展进度。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两个因素很难成为“不可抗力因素”。施工技术问题是开发企业可以预见的,如果难以解决,也应该是开发企业的责任,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同理,市政配套项目有其程序性特点,作为开发企业,有规划前期预见能力。
即使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违约,开发企业也需要做以下两件事:1、必须在期限内提供证明,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发生;2.履行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开发企业履行了“及时告知”和“采取补救措施”的义务。
违约惩罚不平等
在房地产交易中,主合同是政府部门为规范商品房交易而制定的标准文本,可以保证买卖双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开发企业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来保证自己的优势。比如延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和开发企业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通常是不同的。
以上三种常见的不平等条款是购房合同中最常见的。如果买家遇到类似条款,要及时向开发企业指出。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在签约的时候带上律师,让专业人士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