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和手续

买下小产权房常常经过看房、签合同、公证、贷款、房屋过户和交房的六大流程。期间需要注意房产五证是否齐全,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 看小产权房开发主体是否合法

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主体是谁,购买之前都一定要弄清楚主体有没有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 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购买之前需要确定该房屋是否应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相关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 看是否有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

按照现今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现在,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但是小产权房一直不被国家所认可,所以有着随时会被整顿的风险,要多多关注政策的变动。
4、 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城中村的改造项目是必须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小产权房本就不允许被售卖,如果不符合城市的规划,就会有拆迁的可能性,所以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能取得一定的保障

5、 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样房屋的质量才能够被保障

6、 看是否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据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 (五)其他必要材料。

买小产权的房子应该注意些什么,可以更名过户么?

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小产权房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只是可以协议买卖。如果购房者做出利弊分析之后,仍然决定购买小产权房应该注意两个方面:

1、购买小产权时要注意双方约定好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2、购买小产权时还要注意双方的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4、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买小产权房要注意如下事项:

1、开发主体要合法。无论小产权房是谁开发的,都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否则风险会增大。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小产权房的建设一定要符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这样才可能在后期有取得房产证的可能性。

3、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国家虽然禁止建设小产权房,但还没有进行大规模地拆除小产权房。所以,购房者最好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

4、找见证人见证签订合同。购房者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可让见证人在场,并让他们签字,以降低风险。

5、合同约定详细。虽然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但购房者可以依据买卖合同来保障权益,所以,一定要对各种情况做好详细约定,比如拆迁时购房者获得全部补偿,约定高额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什么?买完共有产权房后还能买房吗?

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什么?

1、开发设计行为主体要合理合法。不管小产权房到底是谁研发的,都一定要获得合理合法开发设计土地资源资格,要不然风险性会扩大。


2、合乎城市发展规划。小产权房的建立一定要合乎城市发展规划,那样才有可能在后续有获得房产证的概率。

3、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我国尽管严禁基本建设小产权房,但是还没有开展规模性地拆卸小产权房。因此,购房者最好是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

4、找见证者印证签署合同。购房者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时,可使见证者到场,然后让她们签名,以减少风险。

5、合同规定详尽。尽管小产权房没法房产证办理,但购房者可以依照买卖协议来保障权益,因此,一定要对一些情况搞好详尽承诺,例如动迁时购房者得到所有赔偿,承诺巨额合同违约金。

购买了小产权房子该怎么办?

1、假如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而且该房屋绑在集体土地上基本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由于可能性的市场风险和法律纠纷,能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退还已收取的购房的钱,这也是最直观的方式。

2、假如购买了当地居民的村房或从别人手里购买了有房屋产权证明的“红证房”,购房款早已付款且早已搬入,但并不能过户的,则需要视实际实际需要来定。

3、如果你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子,也取得了本地乡镇政府授予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能自己定居或是租赁,或是卖给有本地户口的住户。

4、假如是新建的集体建设用地里的商品房新项目,在授权委托权威机构评定经营风险和风险以后,则理应按照已有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结束征用土地办理手续,并依据商品住房新项目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审批,采用可能性的防范措施。

买完共有产权房后还能买房吗?

买完了共有产权房后还能购房,但需保证购房者已撤出购买的共有产权房就可以,若购房者未从共有产权房中撤出,那样不动产权单位就也不会让购房者申请办理网签备案和权属登记办理手续,即商住楼与共有产权房2个里边只能选一个,不能同时存在。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承担住宅项目资金,分派在合同里确立一共有彼此之间的资金数额及未来撤出时所担负的权利义务;撤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有得到自身财产金额的部分转现,以此来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式运作。

共有产权房离婚之后如何处理

1、假如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有着资产,那样离婚后共有产权房屋可以按50%比例平分,换句话说双方自己能够拥有房子50%的所有权,要是说中后期在分派房子时,没法确定房子究竟由哪一方拥有,因此彼此能够商议将房子售卖,以后然后把购房款平分。夫妇一共有房产,正常情况下应平等切分,实际解决依据生产制造、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内及资产的源头等状况还可以有所不同。

2、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书不了得话,由人民法院依据资产实际情况并照料女性和子女权利的标准裁定。

3、对不适合分容割应用的夫妇一共有的房子,应依据彼此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性或无过错方等标准给一方全部。每一个一方给另一方应付账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定居的房子归属于一方全部,另一方以离异无居所为理由规定暂居的,经核实可结合实际情况的需求给与暂居,但一般不超过2年。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1、买卖双方主体资格要符合法律规定;2、小产权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3、购房手续要齐全且保留完整的证据,违约和救济条款要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