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如何才受法律保护? ?

"深圳小产权房交易流程如下:看房→签合约(交定金)→律师楼做见证→银行转账付款给卖方→水电过户→管理处过户→交房!


不过为了更加安全,以下几点也是需要注意的:


1、签合约交定金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下附带条款,比如: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跟卖方确认产权,看房产有没有共有人,如有需要共有人都签署合约、做见证等;如果有中间人(中介),可让卖方把证件放置中间人处,杜绝卖方一房多卖?!


2、付款方式最好选择银行转账,切勿付现金,转账有转账凭单和记录等,转账时注意:收款人一定要是卖方本人!


3、做了见证和付了款后一定要把该房产的水电等过户事宜处理好,以免买方入住时因卖方水电欠费等而承担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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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小产权房屋流程是什么?

正如你所说,小产权房买卖有风险,想购买的话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一:看房

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二: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三:签合同

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四:公证

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

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六:赎楼

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七:房屋过户

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八:缴费

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九:交房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从上述可以看出,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与一般房屋交易手续相同。但是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市民要谨慎购买。

小产权交易钱怎么转账

买的小产权房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转账可以。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买的小产权房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转账是可以的,只要把钱付清留好付款凭证就可以了。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深圳小产权房交易流程如下:看房→签合约(交定金)→律师楼做见证→银行转账付款给卖方→水电过户→管理处过户→交房! 不过为了更加安全,以下几点也是需要注意的: 1、签合约交定金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下附带条款,比如:双方的违约赔偿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22

2022小产权房政策如下:

1、小产权是建设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的同时规定了一户只有一宅,任何的组织和单位都不可以买卖、建筑小产权房;

2、如果后续遇到国家拆迁补偿的,小产权房也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除非获得当地政府的认可;

3、政策上仍不认可小产权的合法性,同时规定了小产权房是不给颁发房产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深圳小产权房可以买吗?

深圳小产权房可以购买但不能交易。小产权房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 等费用,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在 没有房产证 的情况下,双方虽然能 签订买卖合同 ,但由于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购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