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换言之,夫妻一方虽口头或书面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但只要房产没有变更产权登记,仍登记在赠与方的名下,那么赠与方是可以反悔的。
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只要是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为了避免对方撤销对房产的赠与,需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夫妻购房合同上其中一方赠与另一方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在一起购买房产后,一方决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突然想反悔撤销赠与合同,这种情况看合同进行到哪个步骤再决定,如果经过公证是无法更改的,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合同法》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房产后能反悔撤销赠与吗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都必须要到房屋变更登记以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变更登记,赠与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内赠与,由于夫妻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司法解释将条件设定为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这在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吗

根据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之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详细需要了解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吗?
房屋赠与可以撤销吗
1、房屋赠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
3、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4、房屋赠与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6、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夫妻赠与另一方的房产是否能反悔

1、夫妻赠与另一方的房产能反悔。
2、对于不动产来说,一般都是以登记在谁名下来看房屋的权属的,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将房产赠与对方或者以书面的形式写出来,但是未实际做房产登记变更的,这个赠与是没有完成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