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对于父母的遗产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的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的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父母的房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继承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需要提供: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过世了房子怎么去继承

父母去世了房子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遗赠继承进行办理。

父母去世了房子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遗赠继承进行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开始后,按照法定继续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确定房产是父母一人一半产权,父亲先去世的,房子产权由母亲、子女、祖父母进行分配;母亲去世的,由子女、外祖父母进行分配。

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都过世了房产怎么继承

房屋的产权归属是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才算数,但如果父母都过世了房产怎么继承呢?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父母都过世了房产怎么继承

当父母都过世后,房产的继承将按照当地的继承法进行处理。以下是父母都过世了房产怎么继承的相关程序:

1、查看遗嘱:首先,需要查看父母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果有遗嘱,遗嘱将决定房产的继承方式。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2、法定继承顺序: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来说,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父母都过世了,房产将由子女继承。

3、继承登记: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登记手续,以确保房产的所有权转移。这通常需要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

4、税务处理:在继承房产时,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继承税或遗产税。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将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而定。

二、继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要准备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

2、要准备身份证明:包括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要准备婚姻状况证明:如果购房人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明文件。

4、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购房人的个人信息、不动产信息等。

5、要准备委托书:如果购房人委托他人代办集成过户手续,需要提供委托书。

6、要准备税费缴纳证明:包括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缴纳证明。

7、要准备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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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根据最新政策的规定,子女可以凭借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规定来获得继承父母房产的资格。但无论子女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继承资格,一旦发现其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以及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的情形,其继承资格都会被剥夺。


一、继承父母房产新规是怎样的?
根据遗产继承的最新政策规定,子女首先需要按照遗嘱来继承父母的房产,对于遗嘱不存在、或者是无效的情形,则各各法定继承人可以协商确定遗产的分割方案。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遗产继承案件管辖法院为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
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子女只能是通过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原则来获得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若父母在生前就已经订立了有效的遗嘱,且在遗嘱之中并没有提及子女的名字,那么此种情形下子女的继承权就被剥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