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 国新网 图
今天(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有关情况。
南方都市报记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事关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住建部也明确提到,要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整个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请问具体有哪些举措?谢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谢谢您的提问。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要规范好房地产市场秩序。我相信媒体朋友都会听到,开发的偷工减料、买卖的虚假广告、租赁的克扣租金、物业收费不透明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6个部门开展了一次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我们也发现,受利益驱使,个别房地产市场主体还是铤而走险,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7月13日,我们会同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这是我们的共同目的。
总体要求就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能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四项原则:一是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抓四个领域,就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作为这次整治的重点。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利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目前各地已开始行动。前一阶段,海南省开始了行动,检查了711个房地产项目,其中有开发企业552家,中介752家,目前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责令企业、中介机构整改的有205家,约谈了222家,停业整顿的59家,通报的40家。广东最近也开展了行动,通报了75家,其中24家是开发企业,30家是中介企业,21家是物业企业。深圳市对“深房理”案件一查到底,对违规违法的嫌疑人也依法作出了刑事拘留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好《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住房问题一方面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我们共同努力,特别是请媒体朋友多支持、多理解,我们共同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谢谢。

房产中介违法违规向哪个部门投诉

房产中介违法违规可以向住建部、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房管局投诉。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负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为实际上是不履行、不承担法定义务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者、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有各自具体的义务。
(2)行为人有不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义务的行为。房地产违法行为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不当为而为之”,即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义务,而行为人却不承担禁止性义务,进行了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另一种是“当为而不为”,即法律规定了作为义务,而行为人却不履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http://news.ifeng.com/c/7fbIN9B8dVT
https://baike.baidu.com/item/房地产违法行为/12751799

租房中介公司最怕什么投诉

中介最怕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托北京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通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也就是说,北京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有专门的“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如果老百姓在遇到“黑中介”哄抬房租、克扣押金等行为,可以致电12345后根据提示音转接举报专线。尤其是群众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未备案;打隔断出租;哄抬房租、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信息的都可以进行举报。
还有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断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均可以通过热线直接进行投诉举报。而且各部门将依照职责对上述乱象予以坚决打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违规中介依法予以高限处罚、注销备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黑中介”移送公安部门予以严惩。
房产交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从事二手房交易服务。
二、谨慎防范交易资金、财物安全,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也不要把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等重要证件交由其代管,确需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应通过该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的房屋交易结算专用账户进行。
三、谨慎选择所购房源,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四、谨慎签订合同,防范价格欺诈。经纪服务应该明码标价,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对应缴纳的交易税费与经纪机构签订“打包收取”等协议,防范欺诈。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如何遏制各种租房乱象?

据报道,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过去我国房地产政策偏重于房屋买卖,所以在房屋租赁立法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造成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诸多不规范。应加快补齐房屋租赁领域立法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通过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
立法缺
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我国之前实施的房屋租赁政策一直强调‘居者有其屋’,正是由于这种政策导向,我国在最初的法律制度设计上,将商品房开发、销售作为发展住房的重中之重,比如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中,大量的法律条文都是针对房屋买卖作出的规定,而在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赁双方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尊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尹飞指出。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邹琳华认为,我国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仍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房源少、房租贵、黑中介横行、租房纠纷难解决、群租房乱象频发等成为制约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都需要从立法上加以解决。
尹飞建议,应当在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加以约束。应对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改善居住环境、寻求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明确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拓展租赁房源等问题,在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据悉,今年5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
此外,北京、广州、成都等城市也正着手准备出台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

权利少
先优化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早有规定: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承租人可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合同的规范,是关乎租购同权能否顺利实施的前提。”程啸注意到,现在租赁房源登记备案率很低,造成租房市场混乱。合同签订不规范,租户经常遇到权属不清、转租、房东随意涨房租、随意撵租客或承租的房屋正常损耗无人修理等不公平待遇,造成了大量租户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以往‘放养’的模式去管理租房市场,‘租购同权’必然无法落地。”程啸建议,优化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实施细则使登记备案成为维护租赁双方权益的有效途径。
信用低
建房屋租赁信用信息系统
尹飞介绍,对于租赁市场,我国的监管体系确实存在漏洞,使得一些黑中介成了无法约束的“害群之马”。
尹飞曾经向有关部门建议,希望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建立一套有效的房屋租赁信用信息系统,将那些不良从业人员的行为都记录下来,并在统一的平台上向社会公示,承租人可随时查到其诚信记录,对不良中介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终身禁入中介行业。
“除此之外,提高从业人员的门槛也是十分必要的,应进行与业务有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获得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程啸认为,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素质不高的从业者拉低行业水平。
尹飞认为,应当建立中介行业自净机制,中介公司有责任提供有效的地域信息,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规则透明、信用体系透明,建立严格的违法及违规惩处制度,完善行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机制,自觉履行公示制度,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定期进行监管和抽查。
房源少
鼓励公民“共享”闲置房屋
不少租户反映,一房难求的状况十分普遍。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已开始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明确要求,需自持一部分房屋作为出租房,比如一块地规划面积30万平方米,开发商拿地,需要拿出10万平方米用来建设出租房。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探索。”尹飞说,鼓励房地产企业以租代售,并以此作为去库存的做法,不失成为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对于社会大量闲置的房源,程啸认为,我国在制定房屋租赁立法时也应当对此有所规划。
“许多个人房屋闲置,而想要租房的人却承租无门,造成了供求不畅。如果将这部分闲置房拿出来出租,将解决一部分租户的烦恼。”程啸建议,应当鼓励这部分人将房源拿出来共享。

环境差
制定刚性安全标准取缔群租乱象
据记者了解,群租客以企业员工和年轻人为主,流动性大,行动不规律,人员嘈杂,打扰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群租房空间狭小,物品堆放多,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不注意维护环境卫生,导致小区环境恶化。
对此,程啸建议,应当多增加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缓解多人分租的压力。
“除了提供价格更低廉的租赁环境,制定刚性的安全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应该疏堵结合。”邹琳华建议,出台相关安全整治标准,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注意到,《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标准。具体标准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程啸说,要通过立法明确提出“保障安全居住”,应当禁止将存在建筑隐患、治安隐患、消防隐患的房屋进行出租,一旦发现,应由住建、公安等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出租人的权益,法律也应当予以保护,对于随意破坏房屋设施或涉及其他违规租赁房屋的租户,应当由城管等部门予以遣散,造成环境破坏和财物损失的,应进行相应处罚。
7月,一大波租房新政密集袭来——
4日,上海打响租赁卖地第一枪:要拿地,只准租,不准卖。
17日,广州出台“租赁16条”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保障“租购同权”引发民众关注。
20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目前,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业内人士分析,一系列租房政策的出台,释放出重大信号,住房租赁市场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
让我们拭目以待!

从源头切断黑中介主要揽客途径

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僵尸房源……长期以来,北京不少租户饱受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之苦。
近日,为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和意义?《法制日报》记者对此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房源信息真伪难辨
损害租户合法权益
据了解,去年以来北京市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约谈主要网站,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下架违规房源信息92万余条,冻结违规用户账号约7万个。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5部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对此,秦兵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分析称,由于网络租房平台的迅速发展,足不出户租房成为很多租房者的首选。具体租房模式是,租房者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获取房源信息,房屋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则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获客。与传统方式相比,互联网租房为租房者提供了不少便利,房源信息也较全面。
秦兵说,但房源信息把关不严一直是整个行业的“痛点”。此前,一些知名的互联网租房平台也多次被官方点名通报,其中不乏58同城、安居客等。去年9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称,58同城、安居客、赶集网、房天下、搜房网存在对个人发布房源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发布主体身份认证、房源真实性核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要求立即整改,下架不合格房源信息。时隔几日,前4家平台仍存在部分房源信息未公示营业执照及经纪人员信息卡的问题。
“平台监管不严、住房租赁从业者良莠不齐,导致租房市场曝出许多乱象,网上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而住房租赁由于交易频次高、需求量大且流动性强,其虚假房源乱象更甚于二手房市场,虽然有专业网站针对虚假房源信息进行核实,但面对海量的房源信息,以及自身人手有限,加上某些信息做得比较隐晦,很难辨别。因此,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将治理虚假房源扩大到租赁市场十分必要。”秦兵说。
自国家提出“租购并举”后,北京一直在大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2017年10月31日,北京正式实施《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同步运行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和服务平台,一些大型住房租赁企业开始严格执行住房租赁备案制度。
“近几年,我爱我家、58同城等各大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信息平台都在努力推动‘真房源’建设,政府也在大力整治虚假房源信息,但主要针对的还是二手房买卖市场。”秦兵说。
在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看来,正值毕业季,大多数毕业生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寻找房源,而互联网租赁市场还不够规范,违法违规、虚假、重复和“僵尸”房源信息屡见不鲜,损害了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产生诸多法律纠纷。
规范信息发布主体
切实加大处罚力度
《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
郑宁认为,首先,规范了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租房信息发布人员应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其次,规定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因为各平台存在众多失效房源信息,影响了承租人的判断;另外,加大对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力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例如,《征求意见稿》提到,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违规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在郑宁看来,通过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从而规范了互联网租赁市场。
秦兵也分析称,《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在于,第一,从源头切断黑中介主要揽客途径。相较于以往住建委发布住房租赁指南、提醒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要警惕“虚假房源”、远离“黑中介”“二房东”、警惕“低租金”陷阱、抵制违法群租等善意提醒,强化源头治理成为该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
秦兵对记者说,北京已将“黑中介”列入“八黑”之一。未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黑中介”,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大多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租客上钩,再通过设置合同陷阱等侵害租赁当事人权益。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及人员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同时禁止互联网平台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信息的企业及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秦兵认为,这从源头上切断了“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
秦兵谈到《征求意见稿》的第二个亮点是规范互联网平台房源信息交叉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此举颠覆了过去很多互联网发布平台的游戏规则。事实上,一家机构多个端口交叉发布房源,同一套房源由不同机构同时发布一贯是行业内的做法。
《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将带来哪些改变?
在秦兵看来,规范租赁市场需要从企业到交易各环节的努力,包括租赁房源隔断、空气质量、房源发布、租金涨幅、租户安全等都需要新政策保护。
秦兵认为,《征求意见稿》实施后,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人员的门槛将提高,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审核将更加严格,而北京住房租赁备案制度也有望进一步向中小中介扩展。此外,自2017年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北京《住房租赁条例》立法仍在持续,此次规范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的发布或对《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起到重要的推动。
“总之,《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的出台将对规范北京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促进北京租房租赁市场发展,维护广大租客的权益起到重要作用。”秦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