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宅基地,还在城里买房的人,应该退出宅基地吗?

按国家政策规定,现阶段不能强迫进城农户退出农村宅基地。但对于进城买了房的人到底该不该退出宅基地,大家还是有不同意见的,有人认为,农村人在城里买了房,那就该退出宅基地,但更多人认为这种想法很可笑。

大家反对退出宅基地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你认同吗?

1.虽然在城里买了房,但日后也有可能回到农村生活。

对于大多数进城买房的人来说,在城市生活只是一时的。

不说别的,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很多家庭在城里买的房子并不大,儿女没成家,一家三口四口住着还可以,但当儿女成家后,城里那个小小的商品房可能完全不够住了。

而且在城里生活,消费水平更高,生活环境也比不上农村,很多人最终还是会选择回老家养老。

另外,在老家为自己留一套房子,这样无论遭遇什么变故,至少还有一条退路。这也是很多人不愿退出宅基地的重要原因。

2.在城里买房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农村宅基地是给农村户口人员的福利,两者并不矛盾。

很多人认为,城里房是商品房,有钱谁都可以买。

城里有钱人一家买几套房都可以,农村人凭自己的努力好不容易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就想收回农村宅基地,太不公平了。

如果按这个逻辑,那么在城里有几十套房的人,是不是应该拿一些出来充公。

我个人也认为,对于要求在城里买了房的人退出宅基地,这是极不公平的,而且从目前国家的政策来看,也是不支持这种做法的,所以,即便大家在城里买了房,也完全不用担心家里的宅基地会被收回。不过需提醒大家的是,宅基地资源是很珍贵的,大家要懂得珍惜,对于长期空置宅基地等浪费宅基地的情况,国家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

从农村出来,已在城市有房,农村宅基地要不要再修住房?

如果家里有老人,即使现在是跟你一起住,那么小可觉得在老家修住房还是有必要的。

首先你老家肯定有亲戚朋友,如果没有老人,也许你不需要经常回家走动,几年不回去也正常,即使回家了住个宾馆也就解决了住宿问题了。

但是如果有老人,咱们做子女的都应该明白,老人很多时候,是非常不喜欢城市的,他们更想回到老家生活,跟自己的那些老邻居,老朋友能够时常见见面,打打牌,聊聊以前。

而且咱们中国有句老话“落叶归根”这并不单单是形容人去逝后的,其实也可以代表着,人老了就想回到自己儿时住过的地方,不管多富有,不管自己飞的多高,在老的时候,总是想回到当初那个培养儿时自己的地方,回到自己的家乡。

就比如小可家,自己在工作的城市也买了房,以后也是打算让公婆来给小可带孩子住在城市的,但是小可还是在老家建了房子,而且是跟亲朋好友的房子建在一起的。

现在我们基本不回家,但是如果以后公婆不工作了,来帮忙带宝宝,那么我们就打算让老人家寒暑假的时候,带着孩子回到老家,让老人能够跟自己的兄弟姐妹多见见面,让孩子去体验一下农村的生活,让她们看看父母长大的地方。

而如果没有建房子,我们可能就不能经常回家,因为一回家就是六口人,好不容易回趟家肯定要住几天,可是几个人住谁家都不方便,所以还是建个房子比较好。而且农村建房也不贵,在自己的老家有一幢自己的房子,其实也是很有安全感的。

农村自家的老房子能翻修吗?

农村自家的老房子当然可以翻修了。一般农村自己盖的老房子。随着岁月的增长,房子的整体状况都不是很好。适时的翻修,对老房子的安全及装修进行改造是有好处的。不过需要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翻

修。

在农村自家的老房子拆了,在原来老房子的地基上盖房子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农村的老房子拆旧新建要审批。审批手续各地可能不完全相同,大致如下:

1、先向村里打报告申请拆旧建新,说明理由。如果是危房,有的地方需要作危房鉴定,国家还有危房改造补贴。

2、村里同意后向乡镇报批,有的地方还要报县级部门批准,核定建设面积和方案。

3、建成后经验收办理相关权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申请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宅基地

重庆区县农村户口,城里买了房,户口未迁,父母一直在农村,房屋太旧,有安全隐患,能重新申请翻修吗?

可以申请拆建,请自行查阅《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具体请咨询当地土管所和村委会(或村民小组)。 参考法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