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深圳市内无房;3、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4、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5、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如下: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4、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可以用来缴纳租金,也可以用来购买房子,只要自己的余额足够的话,现在的开发商已经提供了公积金贷款的通道,那么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深圳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深圳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全额提取: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余额不超过总价款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5、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7、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8、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第七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自己也可以是退休的身份,也可以是丧失了劳动力,或者是需要购买房子等情况,一般来说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是比较实用的,购买多套房的那种,用住房公积金,无法再购买房产。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2022
2022公积金的最新规定如下:
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2、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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