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2022贷款新政策公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出炉

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松绑的消息近日不胫而走,公积金贷款一直都是咱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惠民政策,特别是最近释放出二套房也可以公积金贷款后,这个话题又被推上了一高潮!下面我整理了关于重庆公积金2022贷款的新政策以及公积金二套房的贷款细则,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重庆户口:首先需要开户,然后需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
非重庆户口:提供1年重庆社保或1年纳税证明,并且连续缴存半年以上重庆公积金
这里特别注意一下,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要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即在公积金贷款放款之前,不能断缴
二、重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年限
公积金总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余额*25倍,但个人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夫妻总额度不超过80万(以前是60万)换句话说,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保持在1.6万即可
但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夫妻双方的缴存余额只能各算各的,即各自余额都要保持在1.6万左右,才能贷款到80万。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目前住房贷款最高年限都可达30年
三、重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使用公积金的大前提是,以家庭为单位,在重庆范围内无住房、无贷款记录
首套房最高可贷8成,纯公积金贷款的只要是交易的住房都可以贷,且执行利率为3.25%;混合贷款(商业+公积金),公积金部分不变,商业贷款部分根据贷款银行首套房执行利率而定
四、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最近刚执行的惠民贷款政策,旨在积极鼓励并支持换房改善性客户需求,不过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并不是所有家庭都能使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也有以下几点执行前提
第一:以家庭为单位,有且仅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且是目前唯一住房,才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以家庭为单位,名下首套房若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需将贷款余额结清,才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以家庭为为的单位,名下唯一住房是全款或者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结清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过有一点要强调一下,对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在首套房公积金利率上上调了1.1倍的(及贷款利率是3.575%),若名下唯一住宅贷款已经结清则可以贷7成,未结清便只能贷6成(这里未结清部分指的是商业贷款)
五、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消息释放之后,很多小伙伴问到,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二套房商业贷款可否转成公积金贷款?很遗憾的告诉大家,不可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新购买的客群,本来也是为了刺激消费。不过,对于首房首贷的客户,是可以商转公的,但也有前提条件:仅有一套房,商业贷款月供必须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这是原贷款银行的规定,不同银行要求可能不同,毕竟人家银行拿钱给你,你说转就转了,这损失。。。)

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
重庆市住房贷款政策如下:1、住房抵押套数标准,全国抵押套数不超过两套,公积金也可抵押,具体以信用记录为准;2、利率方面,基准利率为4.9%,第一次抵押贷款可享受10%-30%的年化利率,第二次抵押贷款利率为年化利率上浮15%-45%;3、关于贷款首付比例,二手房按揭第一套房贷款一般是银行评估价格的70%,而不是第一套房贷款通常是按揭贷款的60%,具体还需要看客户资质;4、二手房有几种情况影响贷款金额:房子的综合状况、装饰、建筑的外立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重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

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扩展资料: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配偶额度的话,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重庆主城公积金二套房政策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
远郊区县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和“三无”人员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购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公积金政策调整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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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提高、期限变长、范围扩大、保底控高

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新政,调整了公积金对二手房个人贷款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也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有调整

新规对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期限进行了调整:最高限额由10万提高到15万;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此外,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规还对贷款成数作出规定:住房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房屋评估价值或成交额二者较低者的七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5—10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六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10—1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五成为限。

限定第二套房贷款

对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作出限定,其认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也不得给其配偶发放。

由于公积金系统与银行系统相对独立,第二套房的认定将局限在公积金系统内,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商业贷款买房后仍可贷款申请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其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支取救急。

据悉,以前只有买房、装修、退休、出国等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生活困难、突发大病的职工只能望“钱”兴叹。新规增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凭相关证明可以自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特困家庭支取住房公积金“救急”,缴存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提取。

六种重大疾病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六类重大疾病,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统一办理;属于非在职职工范畴的,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将保底控高

为促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新规将严格实行“保底控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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