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可以在老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吗?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归属于集体所有,想在乡村有着一套房子,先要获得宅基地所有权。无论你在老宅基地上拆建新房子,或是在新宅基地上建房都需要合乎本地的整体规划。假如达不上这种标准,是不能随便建房的。宅基地占有了农用地或其他集体土地,但没获得宅基地所有权。在此次乡村宅基地土地确权中,这种宅基地不是给与土地确权的,即便建了住宅,还会按违章建筑解决。户籍已转出去的,不可以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是通过村集体按“一户一基”的限制,无偿划拨给村内农民建房的。如房主去世,户口本上无别的家庭人员,由团体要回宅基地,或宅基地里的房子损毁后再要回。你的或你的亲人户籍已迁出,就并不是该村群众,团体应当要回你的宅基地,但宅基地里的房子是私的,就不太好要回。你能够继续使用该房子,直到其损毁。你在宅基地上房屋拆除盖新,村集体不容易批准。
户口迁移后则不享有原村集体群众工资待遇,故宅基地也不会给区划,根据操作的经历,乡村的宅基地已划定的一般不会再取回,农村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于团体,自己只要所有权,未经批准所有人不可私自出让、租赁。执行村镇规划开展旧村、旧城改造规划必须调节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理应听从。建房人口数量测算以本户乡村居民户口为标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提升一人测算建房人口数量。
将户口迁移去以后,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在原祖籍地建房了的。纵览全国各地建房申请资格看来,在其中最基本的标准便是申请者必须是村集体经济机构内部结构组员,早已将户口迁移来到,也不合乎这一基本条件了,因此要想在原祖籍地建房,一般是不容易被准许的,即便是户籍地地自身过去的房子仍在,要想申请办理拆建大部分都是不可能被准许的。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又想翻修房屋。那就是之前你的户口还是在农村的,户口在农村的 时候审批的宅基地,建的房屋。后来户口就又迁出农村了。那么来说如果当时户口上还有家里其他人,其他人的户口在农村的话,这个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如果是就你一个人,而且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按照道理这个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集体是可以收回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翻修房屋。那么就是说房屋是你建设的,房屋的产权和物权是属于你的。这个与你户口在不在农村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基于你有宅基地,而且有老的房屋,那么就可以自行翻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我们这的村子里自己想把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扒了重修就自己决定修了,这个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需要进行改建、重建的。按照相关手续你需要到村里、乡镇甚至更上级别的政府去审批,办理相关的危房改造手续;办完这些手续之后,你就可以动工进行重建,而且这个手续完成之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对于乡村危房改造是有一定的补贴的;这个也会在你重建之时发放到你的手中,至于补贴的多寡,要根据各个地方财政的安排以及国家政策的最低限度来进行划分,各地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基本情况大概如此,理应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中国近几年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变化更是翻天覆地,风儿悠悠所在的小山村80%农户已经盖起了小洋楼,虽然不少人家有些欠账,但房子不仅建起来了,装修也不比城里差多少。而且农村“三大革命”正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您的这种情况,换在风儿悠悠这边,会主动联系你,要么拆了,要么升级维修,必须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通过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描述是这样的: 城镇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取得农房所有权后,只能维持现状,不得进行改扩重建等,待农房已失去居住功能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所以维修不违背相关政策,重建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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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 村民资格 。
1.若题主母亲 还拥有农村户口 ,并且题主母亲还健在,则可以直接在宅基地上对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修, 不用办理其他的手续。
2.若题主母亲 已经将户口迁出 ,那么你的母亲已经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仅有 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 使用权, 翻修、重建或扩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许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
因此,题主作为 非农村户口 ,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我是农村从事土地工作的,对此问题我可以回答。一是,近年来全国在农村全面实施两权(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普查及发证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户口长期不在村上、房屋年久失修且无人经营居住的暂不登记发证。但对其宅基地及房产所有权暂时没有收回的明确规定。二是问答中所说原宅基地及旧房初期是登记在你母亲名下,这可以说明你原旧房是颁发过的,因此你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和重建的。三是特别提示你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1,因现在农村正在铺开新农村建设,各地对旧村改造力度较大,首先要向村委提出改建请示,尽量符合村上整体规划,切忌盲目随意,避灭造成建设投资浪费。2,开工前,要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依据,以备施工及今后之需。四,针对其它讲的危房改造费用,是有硬性规定的,指的是农村户口家庭贫困、经济缺乏的贫困户、低保户、残疾家庭等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是所有人均能享受。所以针对你的情况户口不在农村就不需去考虑,避灭找人跑路费时间。
你这个问题全国很多,你是从农村把户口迁出吧?走的时候房屋是你母亲的户名。对不?因为现在房子多年没住,很破,很危险吧?你现在又想回来住,翻盖房子。这个问题你必须找村政府。和乡里管房地产的人员协商。虽然房子产权是你的。但是你不是当地的户口了。宅基地的使用国家有归定的。你应该也明白。你这个问题就得申请危房改造。我自己改造,但是你千万不可超国家归定的占地面积,或者旧房的面积。不管户口在不在,我原始是本地人。旧房是我的,我在外边没混好,就得回来住我的房,因房太破,太危险,申请改造吧?事都在人办!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在你的基地上不超建的情况下给村委打招呼,就可以翻新。但你不能超建,要是超出那就麻烦了,只耍让人举报了那你就亏大了 ,那土管部门就给你来劲了。只要不超出因你确权以前的基建,二,你也没变卖,三丶你的根是在农村延伸出去的十有九亲/。所以在我们这儿是可以翻新重建
1,国家新农村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以后,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的,所以不能继承。如果你母亲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你可以进行改建或者翻修,只要房子没有倒塌,你就要继承权,如果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你操作起来就比较麻烦,涉及到问题比较多,后面进行详细分析。
2,假设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事情比较复杂,如果你现在翻修房屋,政策上是不支持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等待拆迁,你会拥有使用权,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这个实施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也担心村民组投诉等,你要搞好当地的关系。因为你母亲还健在,操作起来应该比较方便。
3,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你可以找一个农村户口的亲人,把你母亲的宅基地转到他的名下,你再让他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你,然后进行改建,这样可以适当的扩建,并且对房屋进行加固,保证房屋长久的使用功能。
4,遇到拆迁的话,照样可以取得补偿款。因为你有房屋的使用权,你可以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r如果宅基地是你原来在农村申请的,等房屋消亡后,集体收回。只要房屋不倒塌,你依然有使用权。\r
5,根据国家最新农村政策,你的户口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给你。因为宅基地是村里人享有的福利,属于集体。\r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户口迁出了农村,势必会对自己有影响。宅基地属于集体,只要村民才能有宅基地,其他的人只享有使用权。\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建老房子维修不用审批)
户口不在农村,证明你是非农人员。国家政策规定:非农户口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失修倒蹋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任何一个非农户口不允在倒蹋的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屋。如果,你老家还有父母的话可以以你的父母的名义申请建房,如果家里一个农业户口都没有,那你就便想推倒重建。
(文物保护要审批)
不过,你提问的是翻修房屋。翻修房屋应该是允许的自由的,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如果你的老房子是明清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那是要通过文物部门审批的,任何个人不准擅自拆毁、变买和维修。
在我的这里大多数非农人员都觉得老房子不维修就这样倒蹋太可惜,既然不允许建房修房屋倒是可以的,将来老年了回农村老家也有个住处。
(换土瓦改琉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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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是不行的,没有户口就失去了宅基地继承权,虽然房产可以继承但,只能局部修理。在农村法律认可的集体是村民小组,不是行政村,如果村民都同意,可以修的。
户口不在农村,根本不可以翻修房屋,也就谈不上办手续。根据《继承法》和《土管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合法的房产,但由于城市户口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也不允许在农村建房,祖上的合法房产继承后,仅仅限于居住、使用丶租借或出售,但不允许翻修丶重建或扩建,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一定要翻修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程序去办理非转农手续,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去。
城市户口,有什么方法可以在农村合法的买宅房子或者宅基地?
重点你是要买房子干嘛,农村房子或者说是宅基地都是农村集体的不是个人的。就和土地一样,很多农村人都把这个搞错了,认为土地分给自己就是自己的了。其实不是,农村和土地相关的都是农村集体的。农村房子和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所以通过买卖房子和宅基地这件事情是不合法的。还是那句话,你要买房子干嘛。买房子无法就两点吧,居住,投资。这两点是人们在城市买房的主要目的。如果是居住的话,可以换一种操作方法,农村宅基地虽然说不可以自由买卖,但是农村鼓励居民的盘活闲置的宅基地。你在当地农村租个闲置房子,租他他个百八十年的不用发多少钱。谁知道,百八十年后农村变成个什么样子了。如果是在农村投资房子的话,那就不用浪费钱了。
各地的买房政策各不相同,城市的限购限卖,农村的一户一宅。这里的一户可不是一个家庭,而是一个农村户口。农村户口是拥有农村宅基地的敲门砖。你是城市户口,基本的必备要求的不满足。就算是农村户口,也是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基本政策的。这里的一户,可不是一个家庭,而是一个户口。农村人口多的家庭,要想拥有宅基地,也只能去申请个、拆分户口才行。就像我的户口是挂在我家户口本上的。按现的情况,我是没有宅基地拥有权的。不过如果,我想自己建房子,我还是有余地的。毕竟我是农村户口,可以把我的户口从家庭拆分出来。
这里就衍生出来。不是农村户口怎么合法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办法。农村合法拥有宅基地有几种常见方法但是中间没有通过买卖而合法拥有宅基地的。
第一种,合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第二种,非农转农。
第三种,夫妻中有一个农村户口。
这三种,常见的让城市户口合法拥有农村宅基地的途径。
不同的目的,处理的方法不同的,不管怎么说吧,没有办法让城市户口在农村合法的买房子或者宅基地。如果你真的想要一个农村宅基地。就从那三种办法入手吧,是最容易的。当然,还要其他办法,那要你自己去发现。
户口不在农村,回老家盖房行吗?原因是什么呢?
不管是不是农业户口,只能是翻盖式旧房子,如果要再次审核农村宅基地,也许是很难的。由于现在就是农业户口,也不再有审核农村宅基地这一说,非农户口就更加不用想了。倘若只是一个人的户籍没有在乡村,而老婆孩子或是父母的户籍仍在乡村,这样的状况想翻盖式旧房子,只需跟村民委员会打一声招乎,在不妨碍隔壁邻居的情形下。只要你还是在本农村宅基地上,不向外改建,那么就没有人可以抵制你翻建房子。基础是务必跟邻居协商好,解决好左邻右里之间的关系。你与亲人全是非农户口,村内又没你的老房子,混不下去村再次审核宅基地盖房子,那期待就迷茫了。这样的状况,不要说村内没有房子,即便在村里原本有自己的房子,想重新翻盖式也不可以。
只要你的户籍没有在村内,也是非农户口,那你只能整修,不可以翻建房子。当然啦,假如你人脉广泛,跟村内领导干部处理关系很好,跟左邻右里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和睦,也许也并不是没有期待。毕竟在乡村有很多事情,只要不碰触法律底线,人情世故或是比较重要的。《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法规归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是农户全民所有。
农村宅基地、和责任田、自留山,是农户全民所有”。与此同时,该法特别强调,“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在农村自建房,那也是需要多少级审批的,拿到政府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通称一书两证),才能够开建。你户籍早已迁移,已经不是村内群众,是不可能获得建房子许可的。
老人死后多久盖房子好?
1. 按照传统习俗,建造新房至少应在老人去世后一个月进行,这是为了尊重逝者,并给家属足够的时间来适应失去亲人的变化。2. 违反这一习俗可能会被认为是对老人的不尊重。因此,在老人去世后立即盖房子,可能会给家属带来额外的心理负担。
3. 在老人去世后,家庭成员尤其是直系亲属通常会感到悲痛和沉重。此时,进行房屋建设等活动可能会对他们的情绪恢复产生不利影响。
4. 在处理老人去世后的家庭事务时,应当考虑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感受和健康。过早地开始建设新房可能会加重他们的心理压力,甚至可能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5. 因此,在老人去世后,应当给予家属足够的时间来哀悼和调整,避免在这一敏感时期做出可能引起情绪波动的决定。这样可以确保家属的情绪得到妥善处理,同时维护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