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为啥一直未能解决土地兼并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国家,在古代,绝大部分人民都是农民,基本以土地为生。因而,农业是一国之本,土地问题是一个王朝兴衰的根本决定因素。当一个王朝建立初期,其人口较少,人均耕地面积较大,也就会出现安定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盛世总是会出现在王朝前期的原因。随着社会和经济稳定,人口不断增长,人均土地占有量不断减少,最终因导致农民陷入了绝对贫困。这时候,只需要一场自然灾害,就会引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西汉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治时间较长的大一统王朝,其土地问题对西汉的影响都十分具有典范性。
从西汉初期到西汉末期,其耕地面积在不断的扩大。西汉初期人口仅有1000多万,因而当时的人均土地面积十分可观。到了汉景帝,人口已经突破了3000万,而每个农民还拥有将近100亩的土地。荀悦《前汉纪•文帝二年》载有晁错复说上之言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如果按照这个数据计算,那么汉景帝时期的农民平均土地可以达到20亩。
古代旱地农业
到了西汉末期,汉朝的户籍人口达到了5900多万,而还有大量奴婢没有载入户籍。西汉末年的耕地面积大约是8亿亩。在中国古代,8亿亩差不多就是一个耕地面积的峰值,有在清朝时期的山区大规模开垦,才突破了这个数字。根据计算,西汉末年的人均土地为13亩,比汉景帝时期的土地拥有量下降了不少。
耦犁
那么西汉时代的人均粮食产量大约多少呢?根据晁错的话“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那么一亩的收入大约就是三石,汉代的一石大约为现在60斤,那么一亩的收入大概就是180斤。那么,汉景帝时代,其人均产量可以达到3600斤。到了汉朝末期,由于生产技术的提高,其粮食的但产量也随之增加,大约亩产200斤左右。如此,汉末的人均粮食产量大约是2600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的耕地的分配是不均衡的。根据《汉书》记载,汉代北方人口约占全国的80%,因而在汉朝末年北方平均土地是远远低于13亩的。另外,汉末的土地大部分集中在了豪强地主手中,农民拥有的土地十分有限。
在西汉前期,国家实行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其田租从秦朝的“十一税”降低到“十五税一”,最后降低到了“三十税一”。口赋,也就是人头税。汉代初期的成年人口赋从秦朝的120钱下降到了40钱,儿童口赋为20钱。当时的粮食价格为“石三十钱”。那么汉初五口之家假如有百亩土地(300石产量),两个小孩,那么需要交纳的口赋为5.3石,田租大约为10石。因此,汉朝前期的农民负担较轻,因而经济能够很快恢复起来,创造了中国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
劝课农桑
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不断对外征战,需要大量的资金,因而汉武帝加重了赋税。汉武帝时期的赋税和秦朝大致相同,田租为十分之一,成年人口赋120钱,儿童口赋为23钱。如此一个五口之家,百亩土地,2个儿童需要交纳的口赋为13.5石,田租为30石,其税率高达14%。另外汉武帝时期还征收马口税等杂税,兵役、劳役也大大增加,这无疑严重加大的农民的负担。汉武帝时期,其总人口从初期的4000万下降到了3000万,这和农民的负担也要一定的联系
中国古代土地兼并的现象为什么不能彻底根除
1、如果说是制度导致的,那为什么要继续这样的制度,千百年来重复着这样的不能解决的问题? 制度是由皇帝的利益决定的。周代井田制强迫百姓耕种王田,百姓留下能使自己活下去的口粮,其他生产的一切归王室贵族,结果百姓以偷懒为武器来反抗,造成生产萎缩。结果皇帝采用土地私有,让土地的主人交完税,剩余都是自己的,提高了民众生产积极性。但是土地私有就是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这样一来也就有了土地兼并。 皇帝管百姓需要官僚代理 ,官僚没有权势管不住百姓,不能替皇帝从百姓身上捞钱捞利益。皇帝就要赋予官僚权势。官僚作为人也有私心,他们的权势除了为皇帝捞利益外,还要为自己为亲戚捞。官僚于是依仗权势强占别人土地,官僚的亲戚古代怎么解决严重的土地兼并
古代解决土地兼并方法和尝试有很多,如: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均田制,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方田均税法,明朝张居正草拟的一条鞭法,清朝康熙年间的摊人丁入亩制度,民国孙中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等等。
一、均田制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二、方田均税法
王安石执政时,为解决以往各地田赋不均,税户相率隐田逃税,于熙宁五年(1072)坚决推行曾三试三罢的方田。
其主要内容为:对各州县耕地进行清查丈量,以东南西北四边长各1 000步为1方(相当于当时的1万亩),核定各户占有土地的数量,然后按照地势、土质等条件分成五等(次年又改成十等)编制地籍及各项簿册,并确定各等地的每亩税额。
实行方田虽可增加税源,减轻农民负担,但因清丈繁难,滋弊亦多,豪强地主又极力反对,所以只在少数地区实行,元丰八年(1085)基本废止。
三、一条鞭法
随着明代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日益资本化,土地兼并也逐渐加剧,“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
主要做法就是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并且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同时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一条鞭法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也打击了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
四、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康熙、雍正皇帝实行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丁银与田赋以田亩多少为征收依据,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这样的改革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释放社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
五、耕者有其田
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会后,孙中山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孙中山晩年把它作为实现"平均地权"的口号。
然而,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溘然辞世。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背后有帝国主义撑腰的蒋介石、汪精卫夺取国民政府政权,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耕者有其田”作为不利于大地主阶级的政策随之被取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均田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方田均税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条鞭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摊丁入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耕者有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