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可以加侄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可以加侄子的名字。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如果侄子成年满18周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侄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把住房产权份额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侄子一部分,使得侄子成为住房共有人,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加上侄子名字。如侄子未成年,需要侄子出生医学证明,有侄子合法监护人(父母)持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替侄子签字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可以加上侄子名字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可以加侄子的名字。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如果侄子成年满18周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侄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把住房产权份额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侄子一部分,使得侄子成为住房共有人,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加上侄子名字。
如侄子未成年,需要侄子出生医学证明,有侄子合法监护人(父母)持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替侄子签字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六十二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单位集资房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会存在什么样的隐患?谢谢!
不过户不会有什么麻烦,只有过户的时候才会因为没有土地证而房屋的价格会偏低一些。
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变成出让了、商品等。
权属应不成问题,是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不过户短期不会有麻烦,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来源,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国家规定只能是红本商品房才能办理过户。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取的新土地证,这样的房子土地的用地性质属于划拨地、股份。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前大多如此。
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在房屋售价中就要减去这块费用、集体,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证上他类有,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
房改以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样的房子在购买时最好慎重些,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土地的性质便为划拨土地、自留山。如果职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集体用地房子只是用来保障原住民的居住用途,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
一般这种情况公证处都不受理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但是以后政策变动难说;宅基地和自留地:划拔,不能按证件手续齐全的房价计算这属于房地产管理中的问题。一般划拨地和出让地的主要区别是房产出售时。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参考资料:
土地管理法-百度百科
想请教高人夫妻双方都在同一单位,且买了集资建房,房产证能否办理两个人名字
1首先要说,写两个人的名字是没有问题的 2当然按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如果无特别约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这个房产性质已经确定,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不影响,心里不用不舒服 3因为夫妻间通常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大多数地方的惯例了,但如果你们要求写两个人的,因为是婚后财产,也是没问题的房产证上持证人写谁有关系吗
一、房产证上持证人写谁有关系吗
1、房产证上持证人写谁有关系。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所有权人。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是房地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财产权利。房地产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拥有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并可以排除人对于其财产违背意愿干涉,是一种最充分、最完整财产权或物权。根据规定,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两人所有。如若是亲友,那么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则属于是否为共有财产。如若是夫妻,夫妻两都写上名字,则会有两本房产证,双方都是共有人。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第三人买不走房子。但如果没有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只出一本房产证,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买卖合同有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持证人是什么意思
1、产权证上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名字的,则会有一个人成为主户主,即持证人;
2、持证人在该套房屋中,除了作为产权证的持有者,与该套房屋的其他产权人没区别;
3、在产权份额上,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执行,没做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分配。持证人没有特殊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