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原因

法律分析:1.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工程,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2.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被称为都市里的农村,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为什么要拆迁?

有人说拆迁是城镇发展的需要,原来的老街道太狭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原来的老房子太低矮,占用的土地面积多,原来的老建筑太丑陋,影响城市形象......。 我说这些都不是核心原因。核心原因是拆迁符合“发展经济就是硬道理”的道理。中国自从走上市场化道路,需求就成为拉动经济的动力,经济发展速度就成为各方面关心的要事。都说需求有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和出口,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被资本家剥夺,收入水平难以提高,消费需求当然难以增加。西方世界的消费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70%以上,我国的消费水平不到GDP的40%。把出口作为拉动经济的动力,实质是抢夺其他国家劳动者的饭碗,会遇到各种贸易

为何要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原因:为了国家发展需要。问题: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三、被征收房屋如何评估;四、补偿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非暴力拆迁研究原因是什么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诸多原因,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但在来硕律师看来,关键还在于补偿不够合理,开发商与民争利。 关于拆迁补偿,国家虽早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拆迁法规、补偿标准跟不上房地产市场变化及价格上涨速度,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如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不同等,在拆迁过程中如开发商坚持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拆迁工作遭到群众强力抵制也就难以避免。 长期以来,政府确定拆迁项目后一般都交由开发商具体实施,由开发商与被拆迁群众协商补偿标准,

影响旧城区改造拆迁的原因有哪些?

主要是城市的规划与城市的预算,如果城市预算不足,那么旧小区改造的可能性就会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