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的孩子怎么上学

孩子没有户口上学的,应当去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到上学年龄时,没有户口的,孩子的父母应当先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在父母的户口簿上。
父母无法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孩子的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户口登记机关对亲子鉴定进行审查后,认为亲子鉴定是合法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

孩子没有户口怎么上学

没有户口的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了,也是可以上学的。
1、入学条件:没有户口的孩子可以上学,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孩子的年龄是6周岁,9月1日之前出生的,就可以就近入学,与孩子有没有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孩子户口不是孩子不能入学的硬性要求。
2、户口与学籍:没有户口的孩子,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先入学,然后家长再及时办理孩子的户口,没有户口的孩子是没有学籍的,一般学校也不会给孩子发课本的,需要家长自己购买,孩子也无法参加毕业考试的,就意味着无法毕业。
3、就近入学:孩子没有户口,最好让孩子就近入学,按照招生范围入学,如果没有户口,还选择其他的学校,不是就近入学的话,学校会有很多根据拒绝接收孩子入学的,最近入学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
4、按照学校时间报名:孩子没有户口可以入学,但依然要遵守学校的招生制度,要根据学校的招生时间及时的给孩子到学校报名,这样学校才能便于安排孩子的课本等事情,错过了学校的招生时间,就不好入学了。家长要多关注孩子入学学校的信息情况,或者让自己认识的学校老师给孩子报名。
拓展资料:中国规定小孩子几岁上学?
中国规定6岁即可上小学,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没有本地户口的孩子怎么上学

法律分析:孩子没有户籍无法办理上学手续,可以有孩子父母到孩子所在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办理申报户籍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小孩没有户口本上学怎么办?

小孩没有户口本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先入学,然后家长再及时办理孩 子的户口,没有户口的孩子是没有学籍的。 没户口:户口是入读公办小学的必须条件。没有户口的话只能通过积分入学、政策性照顾借读等方式入读。或者选择入读民办学校。 当然,家长也可以选择交择校费进入到公办小学。不过就算你很有钱,想要通过交择校费进比较出名的公办小学,也是比较困难的!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

没户口小孩怎么上学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即可,就可以办理入学。

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