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与房子是可以收回的,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

赠予房产有权收回。赠与房产如果尚未办理过户的,可以撤回赠与;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的,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也可以撤回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予房产有权收回吗

赠予房产是否有权收回,视情况而定:
1、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是可以将房产收回的;
2、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是房产拥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房产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双方均属自愿且有书面协议;
4、房产赠与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按规定缴纳税费;
5、不得为逃避法定义务或法规而赠与。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房子赠与过户后是不可以要回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赠与过户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赠与合同附带义务的,受赠当事人没有履行附带义务的或者已经过期的,房屋赠与人是可以有权要求收回赠送房屋的。并且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要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实行。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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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赠与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收回,但是受赠人存在以下过错的,可以收回房子: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