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有很多的人在买安置房后想要办理房产证,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理为好。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 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所需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安置房房产证贷款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购买房屋时,需要了解它到底有没有房产证。那拆迁房怎么办理房产证?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申请登记:拆迁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首先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
2、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
4、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5、集中审核: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1、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交纳规定税费;
(2)凭完税证明办理登记、领取房产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证重要吗
房产证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房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房产证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问题时的有效证明文件。
3、房产证是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时的法律依据。

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随着社会发展拆迁安置房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拆迁房都不太了解,老房子拆迁并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是什么?

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一般是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拆迁房的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另外,由于地方政策的不同,是否允许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2、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
3、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4、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
5、不动产销售发票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
6、共维基金发票联;
7、其他必要资料。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流程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所需要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图纸、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过户申请、保证书、买房的身份证。
据了解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一、安置房定义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必须本人自己亲自到场,不可代办)。
9.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校验)。
10.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的原件进行校验)。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时间如下
一般来说在房屋给到居民手上之后的三个月里房产证就应该被相关机构制作出来。想要得到房产证得拿着当初购买房屋所签订的合同,还有就是安置协议和身份证等一些必备文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提领,在领证时也要根据相关规定上缴房屋购买款项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和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印花税。然后在相关地点办理完申请手续受到同意以后,在七天内就可以拿到安置房房产证了。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时拆迁安置房是有可能不能够及时拿到或拿不到产证的。
没有完善的房屋产权,这样就根本没有申请的必要,是肯定不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拥有房产证的,但是由于开发商自身问题出现不及时办理的,如果是这种情况,要保留好当时拆迁的协议,等待时间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