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买房是人生中的重大事情,由于现在的新房价格不断上涨,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而购买二手房的相关手续和需要缴纳的税费会比新房多,那么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二手房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1、二手房交易流程所需要的时间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看房选房


因为每一个人的需求不一样,所以是否可以恰好选到符合自己心意的房子也不一定,另外卖房人是否好说话,交易双方之间的沟通是否顺利等等,这些都是会影响到交易所需花费的时间,因此我们暂时不将这一部分的时间计算在内。


(2)签合同


在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多次协调以后,买卖交易的双方就应该就最终交易的价格、房子交房时间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买房人支付房屋首付款。这个流程大约需要一个工作日。



(3)申请贷款(若买房人是一次性付清买房款,那么就不需要这个时间)


贷款银行会根据买房人提供的材料逐级的进行审批核实,这个流程一般情况下需要五个工作日。另外贷款银行会对二手房进行房屋评估,然后最终确定买房人可以贷款的贷款金额和年限,这个过程也需要花费大约一个工作日。


(4)办理过户手续


接下来买房人就可以和卖房人前往相关部门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个工作日。



(5)办理新房产证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买房人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并且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还应该认真的审核检验自己的贷款申请和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等待二十个工作日左右,才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新房产证。


2、根据上面介绍的二手房交易流程算下来,二手房交易时间差不多需要30多个工作日,并且还不包括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难以预测的环节。所以大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之前,最好是尽可能的把材料准备充足一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要及时的沟通交流,这样才可以节约更多的交易时间。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流程和二手房交易时间的全部内容,购买二手房,在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

二手房过户需要多长周期?

二手房过户大概需要一到两个周期,二手房过户,一般是指买卖双方达成房屋出售条件后,签约合同并付款等事项后,需要去房产局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1、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2、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税金交清以后就可以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3、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4、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5、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二手房交易得多长时间

解答二手房交易一般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但是各地的手续程序不一样,所以办理时间会不同,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办好,只是过户的话是不用三十天的,可以到当地不动产中心咨询并预约时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手房交易要多长时间

二手房交易 要多长时间第一步,定房,交 定金 并约定好过户时间。 第二步,到房管局或行政服务大厅去办理过户手续,签买卖契约。 第三步,双方交接水电煤暖和物业费。 第四步,买家按时间领取新产权证。 一般房管局的办证速度是15个工作日(20天)之内办完。 按揭手续,则需要先到银行提交材料,并买家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买卖双方开个监管账户将首付打入,之后到房管局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到公证处公证合同,将新的产权证交 抵押 科,得到他项权证交银行,放款到指定账户。一般需要30-40个工作日(将近2个月吧),只有到最终放款卖家才能拿到房款,当然也有银行不监管 二手房 的首付,这样首付能拿到的早一些。

二手房买卖流程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的办理受到房管局及银行贷款的双重制约,大概需要45天左右,但是也有办理速度比较快的,1周就能办完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所有手续,所以这个不好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