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

邵阳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为0739-5351370。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1、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2、通过网上查询,需要在你缴纳住房公积金当地的公积金网站上进行查询,但需要你输入你的个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卡号等个人验证信息。

3、通过电话查询,缴存提取业务:5671986,5357858,5357828;个人贷款业务:5353818,5351370,5353808。需要你的身份证、卡号、密码等。

4、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查询机。

5、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6、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终端或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第四条 信息查询渠道:

1、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场所的柜台;

2、12329服务热线;

3、市中心柜台服务电话:缴存提取业务:5671986,5357858,5357828;个人贷款业务:5353818,5351370,5353808;

4、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查询机;

5、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6、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终端或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如下:
1、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场所的柜台;
2、12329服务热线;
3、市中心柜台服务电话,缴存提取业务,5671986,5357858,5357828;个人贷款业务,5353818,5351370,5353808;
4、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内设置的触摸查询机;
5、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6、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终端或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性质如下: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邵阳市怎么查询住房公积金?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拨打12329查询;或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邵阳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贷款政策

进入该市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http://www.hnsygjj.cn/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无停缴记录; 2、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 3、有至少不低于购(建)住房总价值30%的自筹资金; 4、能提供符合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抵(质)押物或保证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且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值的70%; 2、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现行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