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州如何申请廉租房?
不可以。 按规定必须是苏州户籍的居民才可以在苏州申请廉租房,非苏州户籍的不能在苏州申请廉租房。 因你不是苏州户籍所以不能在苏州申请廉租房。我不是苏州户口,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
明确答案是不可以,不仅是廉租房,包括经济房,限价房等所有政策性住房,都只向当地户籍居民提供申请。不是当地户口无权申请。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苏州廉租房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外地人可以申请廉租房吗?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呢?有没有官方的说明呢?
可以,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8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的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
或者家庭月收入符合上海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5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没有官方的说明。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要有廉租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各区由于自身情况的不同,某些具体细节会稍有不同。但大部分区县只限于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只有部分区县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低收入的话是人均收入800元,金融资产不超过9万元,家庭无机动车辆)。
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苏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现户籍在市区(中心城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连续满5年,迁入中心城区连续满2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保障面积标准。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
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含)。
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不能确定住房建筑面积的,混合结构多层住房按1.38系数,其他住房按1.2系数将住房使用面积折算成建筑面积。
最低收入家庭,是由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低收入家庭,是指经市、区民政部门或市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审核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方式有配租廉租住房、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直管住房租金减免等三种。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任何一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人户暂不受理),可以选择除配租廉租住房外的其他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苏州市廉租房申请流程:
苏州市廉租房保障的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平江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金阊区、沧浪区设在各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二)“住房保障受理窗口”经验证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待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后,签发“受理通知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分别送达各街道。
(三)街道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人员、住房情况、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取证、审核,调审情况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张榜公示10天,征询意见。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审查终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签注审核意见,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初审材料送当地区房管局进行复审。
苏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二级复审:
(一)区房管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员随户口变迁的所有住房的权属、面积、转移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并重点核实公有住户租赁情况。有关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日内移交区民政局进行复审认定。
(二)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需对申请家庭住保成员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并签注审核意见返回区房管局。
(三)区房管局经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转“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审查终结。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签注复审意见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批。
苏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三级审批:
(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全面复审,重点需对申请人家庭人员随户口变迁的所有私房变迁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人员、经济收入、住房情况等)向社会公示征询意见,公示时间10天。
(三)对于公示有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复审,或退回区房管局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转“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审查终结。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签注审批意见,签发《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逐级转“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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