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商品房预售可以有效缓解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的压力,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大多数开发商均采取此种模式。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现售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出售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综上,商品房现售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同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其实,“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项条件: 1、拥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拥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拥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五项条件,保证了房地产开发行为在土地取得、建设施工、销售环节的合法性。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现售,五证齐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方为合法,购房人与之签订的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才能保障购房人取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购商品房才能作为转让、抵押和租赁等房地产交易的有效标的物。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出售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综上,商品房现售要求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格,拥有一定的证明文件。同时国家对商品房现售的要求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但是有些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提高了标准,例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想现售商品房,必须已取得商品房的初始登记的房地产证(大产证),没有取得大产证的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一律视为商品房预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