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
(2)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2022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申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三)住房情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

第七条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住房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住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 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如果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如果逾期未退回的,则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进行处理。 廉租房最重要的申请条件是收入低、贫困、无住房,通常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所需具备的具体条件有: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 赡养 、 扶养 或者 抚养 关系。 鉴于廉租住房各地政策会有不同,申请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具体要求了解,按照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