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改房没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不建议购买,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没有房产证会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一规定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谓的强制性规定范围。

扩展资料:

买卖的对象是房产的所有权:

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产买卖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及其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依约支付房产价金的行为。

需要在此申明的是房产交易市场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信托等交易行为,租赁是处分其使用权的行为,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的设定行为,信托是让渡处分权而保留受益支配权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买卖

当年单位分的福利房屋,住了很多年,但是现在单位不承认了,怎么办?

当年单位分的福利房屋,住了很多年,但是现在单位不承认了,怎么办?您好!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尝试是否可以继续承租。题主提到这套房子是76年的时候单位分给父亲,一家住了40多年。推测应该是这样一种情况:

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些比较不错的单位,会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住房。而题主的父亲当时作为单位的职工,分得了此房——但是要注意:这种分房,属于福利性质的、分给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或者单位以较低的价格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租住,而不是“得到”了此房。

2018年的时候单位把房子当做公共建筑交给当地政府,说明这套房子并未进行房改——也就是说,房子的产权人还是单位,题主父亲并没有将房子买下来。这种情况下,因不具有房屋产权,因此对于房产如何处置,题主一家做不了主,仍将由单位(产权人)说了算。

单位将此房交由当地政府,这里会存在一个房屋性质认定的问题。题主提到“公共建筑”,这个描述并不太清楚。如果仍属于居住性质,那么可以理解为是由政府直管的公房。直管公房是可以由政府安排继续出租的(属于“公租房”的一种)。如果题主一家满足承租条件——在本地无其他住房、收入水平偏低,可以申请继续承租。若不满足条件,则无其他办法。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早些年公司分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没有。
单位房子可以买卖吗?
1、单位一般由国有单位组织,并提供自己的国有分配土地用于建房。国家将减少和免除一些税费,参与筹资的员工将获得部分或全部资金。卖光了。产权也可以由单位和员工共享。经过一段时间,过渡到员工的个人所有权是一种经济适用房。
2、首先,该单位已出售或无法申请房地产许可证。单位和房屋是企事业单位,以解决内部员工的住房问题。完成后,他们将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员工。单位不得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单位房屋的产权属于企业事业单位的整体产权。员工只购买使用该物业的权利,并且该物业没有完整的财产权。因此,该单位没有独立的财产登记证。
3、其次,单位房间取决于卖方(业主)是否拥有所有基本产权(房地产证书、土地使用证),还取决于该单位是否有特殊限制。只有在获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售许可证后才能买卖。
以上就是单位房子产权归谁?单位房子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的全部内容,之前大家对产权的意识不是很重的时候,觉得只要有房子住就行,也不管房子的产权是归谁的,但是大家都比较关心产权了,对于单位分配的房子大家还是要知道产权应该归谁所有。

单位福利分房没有房改能否收回

法律分析: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八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以前单位分的房子现在想办房产证怎么办?

重新申请办理房产证。

1、提交申请

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2、测绘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4、领证

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扩展资料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