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证办理的程序: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2、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经裂铅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肆晌好。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规定: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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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产权证明怎么开?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直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2.1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申请启动登记为原则。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0.1条,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首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截址、面积等材料。

扩展资料

不动产登记的地方政策:

根据《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办秘〔2018〕2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办理房屋登记: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宅基地确权登记房屋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农村不动产权证申办问题

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1、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农村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的房屋证明书怎么写?

一、农村的房屋证明写法:
  证明
XX,系我村村民,该人在我村村西北(XX大街12号)有住房一处(砖房4间),是XX个人财产。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20XX/X/X
  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房子怎么开证明?

(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 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