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卖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产证(共有证);
2.土地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
注:过户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如为拆迁房,则需户表中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
注:结婚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前买房需提供财产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盖民政局章);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继承公证书;存在产权继承的要先换证;换证后方可办理贷款、过户。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5.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手房过户买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注: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产权人,如果有代理人,还需要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
2.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离婚证明):
注:结婚需提供结婚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明;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注:未婚户口户籍证明必须体现未婚,否则另外开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离婚户口本上显示离异;丧偶户口本上显示丧偶;户口本上未体现离婚、丧偶,需派出所出具证明
4.收入证明:(用于贷款)
单身共有提供各自收入并为月还款额的2倍、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收入证明(A4纸打印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5.首付款收据:房东给买方开的收据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的证件具体如下:
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2、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4、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的东西:
1、卖方需要准备东西:
(1)身份证(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
(2)房产证
(3)网签的房屋买卖
(4)税费缴纳证明
2、买房需要准备东西:
(1)身份证(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
(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3)税费缴纳的证明
3、签订过户协议之后,房产即登记在买房名下或者夫妻共同名下,但是领取房产证还需要等一段时间。7个工作日左右有些需要到市建委办理土地证的。
扩展资料:
二手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注意房款交付时间:
(1)尽量将房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用提存的方式办理房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2)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3、了解房产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务必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以确定是否对以后生活起居带来影响。
4、算清过户需交的费用并明确买方的人数,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二手房过户所需资料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过户所需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迁户购房的,买方需提供拆迁协议)等。
2、【法律依据】
3、《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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