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有住房出售的原产权意见
题主是否想询问“已购公有住房出售需要原产权意见吗”?需要。已购公有住房个人只拥有部分产权,出售时,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公有住房一般指公房。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经适房、公房等特殊性质房屋 买卖要注意啥
最近,有些消费者咨询经适房、公房等这类特殊性质的房租,其在出售和购买时,存在哪些问题,要注意些什么?由于这类房屋产权的性质比较特殊,与普通的商品房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买卖流程也有所不同,我们具体来看看是如何操作的。
问题一: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出售?
经适房的全称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不同于普通商品房。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该房屋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其经济适用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也就是说,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按照政策要求,是禁止将房屋转让给他人。
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应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即,购房人将已购满5年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他人的,政府可优先回购,一般政府放弃回购的,需要出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方可办理后续上市交易手续,同时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问题二: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买卖吗?
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 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公房分为两类:
1、 职工依照政策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缴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2、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购买价格的高低将决定已购公房是否可以直接上市出售以及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标准。
全部产权的已购公房可以直接买卖,对购房人来说也没有风险。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必须提供原始的购房合同,还有一套计算公式,工龄、房龄等,购买时需要弄清楚。
问题三:购买的房子是公司产权房,要注意些什么?
先要确定房子是全产权的,如果是部分产权的,需要补交一定的价款变成全产权才可以出售,出售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再确认公司产权房子的可有产权纠纷,房产交易中心调档。主要是是确认是不是有查封情况。没有问题那么就签订买卖合同。委托出售人必须是有委托书的。
如果是法人是不需要委托书的。签订完买卖合同后网络备案,备案好后接着由公司委托人提供股东同意出售该房屋协议公司章程公章要带着营业执照 ,当事人交税是按个人缴纳,契税和过户手续费用。安全不能光靠自己,不是专业的所以不要省那一点中介费。找中介代办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正常贷款。
如果能够成功办理产权证,购买后是商品房和其他房屋一样,70年产权的,也可以落户口。
问题四:央产房也算已购公房吗?可以上市交易么?
所谓央产房,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即原产权单位为各部委以及中央直属机关的房产。
央产房有几个上市交易的条件:
第一,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
第二,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
第三,有超标情况但已在原产权单位作过超标处理;
第四,不属于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或者直接去央产房交易办公室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经交易办公室核准后,即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凡属超标而未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同时,央产房上市还要符合有关住房档案和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建住房档案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人上市出售时应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无法提交的可以按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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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过户问题!
房改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房改房,全部产权属于个人,可以买卖吗?还需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
房改房是否可以买卖,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购买。最主要是要看产权人与原单位签署的原购房协议(或称买卖合同)中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没有约定的话,就可以放心购买。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法律分析
对于房改房买卖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房改房可以分为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产权归个人,但一般五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2、很多公房在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了优先回购权,根据国家规定,原产权单位是否保留或放弃部分产权的书面意见,将是您能否购买房改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得上市: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015年房改房买卖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拓展资料: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对离休干部也有优惠政策。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指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房改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