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房屋公证处在当地的公证局。工作人员通过对公证内容做审查,排除不合法的行为,故而确保公证内容的合法,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同时确定该行为是行为人所为,行为人的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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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房子去哪里公证

一、公正房子去哪里公证
1、公正房子去房产所在地公证。房产公证属于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公证处是国家设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办理公正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物的公证机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出售方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等;
2、购买方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等。

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房产公证一般要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当事人可以前往公证中心进行办理房产公证。由于房产公证又分很多种,如房产继承公证、房产买卖协议公证等,各自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凡是办理机构都是一致的,但是如需要注意,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屋需要进行确权或者产权转移的公证,是无法进行的。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在进行房产公证,要准备身份相关证明,房产证、房产证明,以及相关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还有双方的协议书;
2、前往公证处需要填写相关的公证申请表格,里面的信息必须要如实填写,公证处会对这个表格里所有的信息进行核对;
3、公证处对于表格里面的信息全部都核对无误之后,公证员进行谈话录笔录,笔录之后要在上面签字,必须要本人到场,委托人是不可以去公证;
4、领取相关的房产公证书。
二、办理房产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房产公证需要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4、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5、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6、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
总之,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房产公证是房屋在过户或者继承时需要办理的手续之一,房产公证是为了使房屋产权人具有法律效益。那么,房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什么手续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房产公证需要多少钱?1、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5、简单来说,用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按大约1.2%收取但不超过;
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则按小于等于1%收取;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则小于等于0.8%;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则按照不超过0.5%的比例收费;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10分之1来收取。

房子公证应该去哪里公证

法律分析:房屋公证是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公证机构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公证机构设立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和对公证业务的实际需求等情况,拟定本行政区域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和公证需求的变化对设置方案进行调整。

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包括:设置方案拟定的依据,公证机构设置和布局的安排,公证执业区域划分的安排,公证机构设置总量及地区分布的安排。

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应当报司法部核定。

第十条 公证执业区域可以下列区域为单位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辖区;

(二)设区的市、直辖市的辖区或者所辖城区的全部市辖区。

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该公证机构设立或者变更审批时予以核定。

第十一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