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4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扎实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实施意见》提出分层次目标,明确住房保障需求较大的银川市列入国家确定的40个重点发展城市之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城镇化发展较快且现有公租房保障不能满足的固原市以及工业集聚强、产业工人多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确定为自治区重点支持城市。 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并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多代共同居住的家庭,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保障性租赁2022年地方房地产工作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地方两会相继召开,安排2022年经济工作重点。截至2月11日,除天津外,其余30个省市自治区的地方两会已召开并发布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住房更是居民消费中的重要部分。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2022年房地产投资有望平稳健康发展。
30个省份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对房地产工作进行安排,20余个省份在民生和社会保障中部署房地产工作,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等等,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青海、陕西、新疆、宁夏等均提出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黑龙江和新疆还在扩大和促进消费中提到住房相关内容。
房地产风险关系社会民生和金融系统稳定,吉林、河北、浙江、广东等十余地区在安全和化解风险相关板块中明确房地产风险防控、房企债务风险或问题楼盘等内容。另外,吉林、河南等地还强调了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
宁吉喆指出,房地产属地性比较强,因地制宜发展十分重要。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因城施策进行调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也有利于保障群众正常居住需要。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北京、上海、重庆、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等16个地方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再次对“房住不炒”进行强调。
上海、重庆、贵州和青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三稳”的重要性,如上海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精准调控机制。部分省市也有类似表述,如北京规定要“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北京、上海、重庆、黑龙江、河北、山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等20余地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将全部或部分房地产相关内容放在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共同富裕相关部署中,强调房地产的社会保障属性。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强调“房住不炒”和住房保障是不会改变的政策调控长效机制和顶层设计。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谈到,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9.8平方米。“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在2022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高频词,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山西、江苏、浙江、福建等28个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相关内容涉及,其中20个省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内容。
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北京、上海、河北、浙江、贵州、陕西、新疆等21个省市自治区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目标。如上海在2021年建设筹措6.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明确2022年要进一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筹措17.3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部分地区针对本地实际推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组合拳”。如海南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满足本地居民、新市民、年轻人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为出发点,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安居房5万套、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
另外,为配合生育政策和家庭结构变化,更好满足多胎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北京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研究适应多子女家庭的公租房政策,调整建设标准和配租办法。
河南、山东、山西、江西、湖南、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新疆、宁夏等地将棚改、旧改、城市更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房地产内容置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城市治理或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板块。
对此,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上一阶段的城镇化发展更多受人口数量驱动,但大量进城人口买不起商品房,也未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面临住房困难、住房环境差等难题,城市中也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不能满足人们改善住房的需求。未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长租、旧改等可以有效拉动投资,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我国仍处于城镇化持续发展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末城镇常住人口比2020年末增加1205万人,流动人口3.8亿人,增加了885万人,人口流动带来新增住房需求。
宁吉喆指出,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居民正常住房消费的愿望转化为现实,再加上金融等政策的支持,城市住房需求特别是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望持续释放。
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之外,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明确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快构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体系。在今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广东、青海、陕西、新疆、宁夏等9地明确提出要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其中黑龙江和新疆将住房消费纳入促进和扩大消费相关内容。黑龙江政府工作报告在多措并举扩大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中提出要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新疆在着力促进消费方面明确,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突出抓好旅游、汽车和住房消费等,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刚性购房需求。
李宇嘉表示,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与“房住不炒”并不矛盾,满足购房者购置首套房和换房需求的前提是不能过度加杠杆,让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在强调‘房住不炒’基础上,今年可能会更多强调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主要控制买房杠杆,在其他政策上应该不会有明显大动作。”
为更好引育人才,满足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吉林、河南和福建政府工作报告中在人才培育相关内容中也涉及住房相关内容。吉林提出要细化人才住房保障等配套实施细则,河南提出要强化人才住房等服务保障,福建提出要分行业分领域大力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并在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另外,上海提出要实施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政策,黑龙江提出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海南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注到人才住房问题。
许小乐指出,吉林、河南等省份多存在人口流出较多的问题,为提高人口吸引力、激发人才活力,预计后续这类省份在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方面将有配套细则出台。
黑龙江、吉林、河北、江西、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内蒙古等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还关注到房地产防风险问题。如黑龙江提出要完善地产项目风险处置机制,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吉林提出要坚决有力处置房地产企业风险,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广东明确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四川明确要按照“一楼一策”分类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向金融、社会等领域传导等等。
许小乐表示,房地产风险关系社会民生和金融系统的稳定,预计2022年房企到期债务约9603亿元,仍处于接近万亿的偿债规模高位。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预计后续还将有调整房地产企业资金监管等相关政策推出。
银川限购政策2022年最新
继唐山、成都等多个城市出台新政后,银川也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9月30日,银川发布官微披露,银川市人民政府于昨日(9月29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加大土地供应、调整房贷首付比例、限购限售、规范房屋预售等多个方面,加强房地产调控。
至此,参加7月24日座谈会、8月26日城市会商会的所有城市,全部完成了新政策出台。
划重点:
1、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对于“双限”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2、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政策原文
9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市场调控,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就加强市场调控正式发布该通知。通知主要有以下八条措施:
一是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调控,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
二是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
三是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四是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五是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六是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七是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
八是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2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结合银川地区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政策,新政策将于5月21日起执行。
快看看调整内容
具体都有哪些?
1、将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据了解,新政策将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银川地区购买一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至40%。
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的职工(含夫妻双方),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均不再受理。
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含夫妻双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受理一次。
2、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此次执行的新政策,降低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1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元降低到50万元;2夫妻双方均在银川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方在宁夏区内正常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不做调整,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是70万元。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比例由70%降低到60%。异地贷款最高限额由55万元调整到50万元。
3、将暂停商转公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将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新规还明确夫妻双方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期间离异的,除非原借款人结清贷款,否则另一方不得另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状况属于离异的职工,在离异6个月后,方可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