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购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
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是解决买房相关事项的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认购书时,需要注意开发商的信息是否准确,有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编码,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楼层、朝向、户型、房价等要约定清楚,金缴纳的时间、金额及违约处理办法要与开发商进行约定,还要注意将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写进认购书中。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1、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认购书什么情况下无效
认购书是无效的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认购书;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认购书;
3、认购书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4、认购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却有一种规定,即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有关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一、房屋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3、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二、购房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
1、房地产分离出卖。
2、产权未登记过户。
3、产权主体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认购书有无法律效力

一、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1、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的认购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购房款的,协议有效。出卖人通过认购等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应按照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
3、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4、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5、注意中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