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日期是按照购房合同的日期还是按照房产证日期

购房合同的日期和房产证日期不是一样的。房产证日期为房产证登记日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

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

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购房时间是以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为准

法律分析: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购房时间是由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的,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所以在买房的时候早一点叫契税也是有好处的,契税完税时间比房产证登记时间早,会一契税完税时间为购房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购房时间以什么为准

购房时间是由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薄由登记机构进行管理。由此条规定看出购房日期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中的不动产登记薄的登记为准。虽然说,通常购房人签订合同并且支付相应款项后,开发商要为购买人从初始登记中办理变更到购买人的登记,而该变更登记就是在不动产登记薄中反映出来的。

因此,可能会出现有些情况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确定了购房日期,但是从法律角度和严谨的全体视角来看待,购房日期的真正开始还是要根据购房人拿到房产证和房产证上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其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扩展资料:

购房验收与入住:

1、收尾工作———验收与缴纳税费

拿到新房钥匙先别高兴,经过验收才能入住。验收方面需要特别注意,首先要知道验收房屋的标准,还需要清楚不合格的房屋是否有权向开发商拒收,这个阶段需要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在办理入住之前,购楼者还需要交清合同款,办理结算;发展商要统一审核的付款情况,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须立档保存,在最后入住时以供审核。购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业管理公司拿钥匙,拿钥匙时,要求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2、清理工作———装修和入住

装修在购房之中是个可有可无的过程,因为有相当购房者购买的是毛坯房,自己在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此时发生的纠纷和业务已和购房没有关系。购买基本装修房屋的购楼者需要在房屋的装修的验收时倍加小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



购房日期以什么为准,是房本上的日期还是购房合同上的?

购房日期应是以房本上的日期为准。因为购房合同只是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的交房日期,但实际情况往往会与这个日期有出入,而房本上的日期是法律上予以认定的成交时间节点,所以应以房产证上的购房日期为准。

房屋购买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还是以签订购房合同为准?

房屋购买时间以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房产证只是房屋产权的归属,不代表购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