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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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想要买房子,并不是有钱就随随便便可以购买的,很多地区政策对外地购房者都有要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一、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
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等);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可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年龄为18周岁-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二、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1、检查楼盘五证
看楼盘时,确保该楼盘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了五证才能预防日后房屋无法交付等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
2、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区分地段优劣要结合自身需求进行,若自住房,只需交通便利与生活配套设施完善,能满足职场要求以及日常生活所及就OK了,无需花大价钱去买在市中心或者交通枢纽地段。
3、小心房屋面积误差
为了避免面积出现误差,购房者要特别注意合同细节,在合同中注明清楚万一出现面积缩水时的处理方法,若没有约定,出现缩水情况时只能购房者自己吃哑巴亏了。正常处理方法是,如果面积误差绝对值小于3%,则按照面积差结算房款,若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文章结语:关于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和注意事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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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是什么
现如今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购房的需求已不仅仅限于本地,那么外地人想要在哈尔滨买房需要达到哪些条件呢?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解答,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地人在哈尔滨买房条件是什么 1、购房者需具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且在中国拥有居留权的境外自然人。 2、购房者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并且具有能够偿还贷款的本息。 3、贷款者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贷款者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如果贷款者是已婚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材料,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二、哈尔滨新房办理房产证材料 1、房屋非哈尔滨市户籍在哈购房也能拿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意见:
一、多措并举,支持合理购房需求
(一)具有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二)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等,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三)非哈市户籍(包括9区9县(市))的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线上、线下新建商品房展销会期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凭本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按实际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符合第一项至第四项补贴条件的,可同时适用。
(五)单位或个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交款票据、《不动产权证书》,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六)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农业户籍购房人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条件的,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在区县(市)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确保“应入尽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七)取得省、市、区(县)相关主管部门职业资格证明的教师、退役军人在主城9区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
第一项至第七项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税务部门委托发放部门代为扣缴。分别享受第五项至第七项补贴政策的,不可与第一至第四项同时适用,且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八)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责任单位:哈公积金中心)
(九)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符合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在市人社部门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人员作为主贷人在本市购买家庭首套住宅,在我市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责任单位:哈公积金中心、市人社局)
(十)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持续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二、科学调配供给,推动房地产平稳发展
(十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增加用地兼容性,支持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兼容比例灵活处置。在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的基础上,将“按项目配比商业商务”调整为“按同等生活圈配比商业商务”。土地出让前,在核发规划条件阶段,可根据市场需求下调商住比例。坚持因地制宜、区域统筹,下调住宅类普通商品房、商业类建设项目、办公类建设项目车位配建标准。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适当调整户型结构。(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十二)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约定开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可不计入违约期,相应延长开竣工期限。(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十三)对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在企业承诺按时完成整个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符合分期规划核实相关要求的,可按程序办理分期规划核实手续。(责任部门:市资规局、市住建局)
(十四)对拟出让的单宗面积较大的商住用地,可通过规划合理调整,形成多个单独地块,分别出具规划条件,按多宗地同时出让。(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十五)自文件印发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十六)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推动城市更新采取“房票”安置补偿方式。探索政府回购企业存量商品住宅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政府)
三、拓展对外推介,规范市场宣传销售行为
(十七)结合我市地域及气候独特条件,加强全国范围内媒体宣传,适时组织房地产企业赴南方等地开展省外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住建局)
(十八)实施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备案制。代销商品房的渠道商(含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的,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代理销售未取得合法销售手续的新建房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九)加强自媒体、新媒体监管。鼓励自媒体、新媒体正向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弘扬正能量。禁止无从业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通过自媒体、新媒体开展房地产经纪销售活动,严厉打击恶意评价房地产建设项目、以偏盖全唱低房屋销售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四、引导金融支持,促进行业发展
(二十)引导在哈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规模。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加大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领域政务数据信息,依托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载体,探索建立房地产领域“政金企”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金融供给,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住房个人按揭贷款投放情况的统计和调度,根据银行机构排名情况在房地产金融合作领域给予优先支持。进一步盘活低效国有资产,探索组建哈尔滨市房地产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业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20号)同时废止。
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一个城市打拼久了,自然就会想要在当地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让自己能够在城市中落地生根。有些人想要买房,但自己不是本地户口,担心买房的时候受了局限,那么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相信会给您带来不一样的见解。
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
不是本地户籍可以购房,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办理按揭买房,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不能提供,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另外如果是首套房,首付为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为购房全款的六成。
外地户口在本地买房手续有哪些
1、所内迁移
对于这种情况的买房,首先要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说属于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拿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如果是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拿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如果是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不是本地户口可以买房吗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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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买房吗
可以的。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
异地买房需要手续如下: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拓展资料:《买房》
简介
买房(maifang)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获取房产信息的渠道有地产商活动宣传,户外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朋友介绍等。一旦确定购买,房屋买卖当事人必须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确保买家合理使用房产权。
2.买房信息
1、户外广告
买房信息内容可能只了解到新楼盘的信息,二手房的信息,可能很难找到。还有就是户外广告有很多是旧的,甚至几年前的楼盘广告还在,所以要学会分别!
2、报纸广告
报纸上的买房信息虽然是新的,但有些买房信息只有文字性的概括,甚至有夸大其词,这样很难了解到房子的真实信息。
3、房地产网站
房地产网站可以了解大量的买卖房子信息,也可以与网友交流,如搜房网,房道网,百度安居,买房网等大型综合性房地产网站。网络上的买房信息,基本就是最新最快的,也可以看到房子的现场图,这样就可以知道房子的内部情况,更好地了解房子的信息!
4、朋友介绍
朋友说好,不一定是好的!自己要会分别!
5、中介公司
上面的四种了解房子信息的方法,最后还是通过房地产中介经济人的手,所以说是最直接了解房子信息的方法,但不灵活!
3.面积计算公式
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将整栋的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一般高层住宅公建分摊系数为0.4左右。
百度百科 :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