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收房会有什么影响?千万别大意!

开发商交房时,有的业主可能在外地,或者有其他事项,暂时无法及时办理交房,要知道,收房是有时间限制的,逾期收房,对于业主而言,也会有一些影响。

延期收房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主要看购房合同约定,协议中的约定会写明相关损失,尤其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购房合同会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没有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开始收房处理时,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来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业主的损失。如果确定延期收房,可以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确定再次收房时间,处理好了就不会产生不良后果。

其实,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带齐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按照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


延迟交房会怎样

法律分析:延期交付房屋的处理如下: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一、逾期交房的表现形式:

1、开发商未通知交付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2、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通知了购房人接房,但购房人认为房屋未达约定的交房条件,因此拒绝领取钥匙,继而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3、购房人在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未达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二、逾期交房的原因:

1、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社会事件、恶劣天气、技术难题等。

2、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房屋未能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3、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因规划手续不全、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的期限交房。

4、开发商工作失误,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5、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拒绝受领:包括一般质量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规划和设计变更(如面积或结构改变)。

6、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及宣传材料中作出说明和允诺,但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装饰、设备等不合约定,导致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并承担逾期责任。

7、因出卖人未取得相关许可,随意承诺如“承诺买受人子女指定学校入学”,无法按期为买受人办理承诺的相关手续,买受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逾期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开发商逾期交房会有什么后果

开发商逾期交付的不利后果:如果开发商在买方催促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买方可以终止销售合同,要求开发商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方式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购房者与开发商都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一般都包含违约条款,逾期交房违约金就是根据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计算的。如果购房者认为违约金约定过低,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调整。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处理如下:
1、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2、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3、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延期交房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出卖一方延期交房的,购买人可以要求其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以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对方返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