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所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申请廉租房要些什么资料,怎样申请

申请廉租房要交什么材料,如下所示: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7、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证件

对于申请 廉租房 需要什么证件的回答如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 身份证 和户口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取拆迁办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一)书面申请、申请表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的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单位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须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相关缴税凭证
(四)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须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工会特困职工证》
(五)属烈士遗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孤老、残疾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六)家庭资产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
(七)《诚信承诺书》

廉租房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一、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廉租房的申请人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 》或《公有 住房租赁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 户籍所在地 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 拆迁补偿安置费 、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