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能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对于住房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转换: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商业房贷能转成公积金贷吗
可以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商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商贷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人带好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工作人员初审后,委托银行出具信用报告,信用良好的,进入下一步流程。
二、填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再拿此表到原贷款银行信贷部门盖章,并从银行调出他项权证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
三、借款人带好转贷申请表、他项权证复印件等资料回到公积金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审核通过后,由担保公司出支票,借款人拿支票到原贷款银行还清贷款余额。
四、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费。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一、所需费用。
1.资金占用费由担保公司收取。
2.担保费,由担保公司收取,有两种收取方式:提前还清不退还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0.7‰;提前还清按比例退还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1‰。
二、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
2.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
3.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
4.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
5.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6.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
7.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