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的房产证写谁名字那房就是谁的吗?

不是。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四、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五、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购房合同签谁的名,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吗?

婚后买房子的归属权不完全根据名字来定夺,根据民法典,若夫妻双方在婚前用对方的个人财产买房或婚后父母一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或投资者房产证上会写你一个孩子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要求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不属于谁的名字根据民法典,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用对方的个人财产买房或婚后父母一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或投资者房产证上会写你一个孩子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是,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则不在新解释的范围内。 婚姻解除时财产分割。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取得的一切财产,当然也包括不动产。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姓名,但只要在婚姻关系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产证,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配偶之一的个人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个配偶的个人财产存在,但这种情况很少见。其中一位配偶必须证明购买是与其中一位配偶的个人财产分开进行的。但是,在我国大部分甚至99%的婚姻经济体制下的家庭中,一旦男女双方结婚,双方的收入和资产就集中起来,实行该体制下的婚姻经济。除非男女双方已婚并明确同意实行资产分离制度,即婚后个人财产收入属于个人,属于AA制家庭。

婚姻法新解释规定,婚后必须以婚前个人财产或父母资金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在新解释的范围内。婚姻期间的收入和房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摊。

若夫妻双方在婚前完全由其中一方购买房屋,则房屋在婚后仍为付款人的婚前财产。即使付了首付,积蓄的也是夫妻共同还清房贷,产权还是属于首付的一方。分为。但是,在房地产所有权战争中,支付首付和全额是有利的。若房子的投资人是其中一人的父母,而不是夫妻双方,那么在随后的资产分割中,房子的所有权无疑将属于捐赠父母的亲生子女。

房子作为家庭资产中重要的一部分,由于金额的特殊性,会让走入婚姻的人们对此的态度更为慎重。也许这只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若在结婚之前已经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那么离婚的时候大多还是按照协议来。

夫妻购房合同签谁的名,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吗?有何依据?

假如夫妻双方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注资购买了有关房地产,那样不管合同书及房产证最后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这一房地产全是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换句话说每一个人有着50%的利益。就算每一个钱全是一方赚的,也并不会危害实际的资产隶属。而假如该房子要在婚前选购的,那样所有权就将会只归属于注资一方了,但这里边还涉及到一个按揭贷款还贷的难题,例如结婚前一方出了首付,

结婚后在开展住房贷款的还贷,那样还贷一部分的资产一样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旦离异也是要开展切分的。题型中所作,夫妇买房合同签谁的名,之后房地产就属于谁。可是并没有说夫妇在什么时候所选购的房子。假如是在结婚前选购的,一般来说理应归属于结婚前的财产,可是假如签了彼此的姓名,则归属于彼此的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是夫妻双方结婚后买的,在没特殊情况下,

就算备案在一方户下也评定为彼此的夫妻共同财产,可是假如存有下列情况能够确认为一方个人所有的。第一种状况,便是夫妻双方确立承诺,该房地产为一方的财产与另一方不相干。第二种状况,便是该房地产是夫妻双方一方的家长在结婚后全额的选购的,同时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这样的事情下则算作该爸爸妈妈对自身儿女一方的赠予,还可以评定为夫妻一方的资产。第三种状况,便是夫妻双方虽然是在结婚后所选购的房地产,可是其所使用的买房资产为一方的结婚前储蓄存款,

如果这一方有直接证据证实购房款是通过一方婚前存款付款,那样所买房子还可以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外,在日常生活之中,有关夫妻房产的切分是通过多种多样概率的,差异的情况下所评定房屋产权的所属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提议被告方如果遇见该类纠纷案件,还是要对于自己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找律师咨询。自然,婚后提议在买房合同签定时,签定夫妻两方的名字,如果只签署一方的名字,假如未来房屋产权证出来,备案的一方身背另一方将房子出售或是质押出来,对另一方而言是很不好的。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夫妻关系比较特殊,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但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买房写谁名字都是共有吗

法律分析:是的,因为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