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廉租房或者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等。
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申请公租房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怎样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符合条件的: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果没有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

三、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其它所需证明如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受理审核。审核一般95个工作日之内。由住建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对申请对象的资产、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调查。如有自有私房的还需要入户调查。

四、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及无缺其它申请材料,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公示一星期,如无异议,就可以取到廉租房保障资格,等所在部门安排时间,对廉租房房源进行分配。

两种房子的表现形式不相同,公租房通常情况下都是由政府出资来建造的;建造完成之后会以比较低的租金租赁给需要的人,所以一般公租房在租满5年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照造价为基准的价格进行购买,但购买之后不可以出租,同时也不可以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转让或买卖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廉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因为它的租金低,设施齐全,受到很多困难家庭的喜爱,它是政策性住房,需要满足条件才能进行申请。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廉租房条件如下: 1、户口条件:申请人户籍在本市满五年就可以申请。 2、居住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以下,必须是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而且没有住房。 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其它地方没有任何住房。 4、申请人年龄必须满18周岁。 二、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 (1)公租房称为公共住房,是为了解决刚就业的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的房子。它是政府出钱建造的,所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廉租房有五个条件,分别是: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廉租房流程为: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
6、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五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十五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