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做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如果安置房取得了房屋产权,没有地方政策的限制,就是可以贷款的。但是,如果安置房还没有获得完全的产权,地方政策也有限制,就是不能进行贷款的。因此,安置房是否能贷款主要根据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安置房能抵押贷款吗?安居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安居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能够。安置房为大产权房,能够在银行贷款,公积金房贷也没问题。实际操作中,全是实际依照安置房的土地用途归属于划转,要是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就不可以借款,有房屋所有权证能贷款,安置房假如是政策服务项目,那样可能金融机构拒绝接受做为质押物,可能就无法进行抵押借款。
安置房能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抵押借款也要一定标准:达到18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具备稳定的工作收入、征信好,有还款能力;金融机构所规定的其他标准。必须贷款人有好的工作收入、个人信用状况优良,有充足的偿还能力。想要用安置房做抵押办理贷款的前提条件是这个安置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
深圳保障房是保障住房,都是即为执行我国保障性住房而修建的住房。是由我国布置的专项贷款与地方自筹经费共建的面对众多中低收入家庭,应该是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米以内的困难户所提供的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由国家补贴的非营利性住房。
申请办理深圳保障房得办什么办理手续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各种优秀人才提交申请的,应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优秀人才的认定文档。拥有身份证件到住房保障部门递交申请表,并递交申请中规定的原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与市规划部门也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以内对申请人及一同申请人在本市住房状况、住房的政策优惠状况、医保的缴纳等情况进行核实。
3、待相关部门审查结果出来之后及时沟通给市住房保障部门。只需审批合格了,就让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上边开展15天公告。
4、在公示期间并没有存有质疑或是质疑不成立的,这样就会按认购轮候规则纳入轮候册,后会开始启动轮候,轮候的数据理应公布。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住房保障部门来选择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会往申请人出示审批合格的建议,然后将合格名单密送到市房地产行业的审批机关。
6、携带审批合格建议跟施工单位一齐签署人才安居房的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的签署10天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去办理备案。办理完深圳保障房的初始登记以后,施工单位会帮助申请人一齐申请办理政策住房房地产证。
安置房能抵押贷款吗?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扩展资料
贷款程序: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个人房屋抵押贷款_百度百科
安置房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x0d\x0a 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差别,也是属于私有房产。\x0d\x0a 至于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x0d\x0a 因此,如果你急?拆迁安置房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做银行抵押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向银行提出书面抵押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