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首套房吗?
按照2010年10月新出台的新政,不管安置房或是贷款,还是一次性付款的房子。只要你有一套房子(在房管部门有登记的,或者说是有房产证的),在买房就不是首套房了。
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算的!如果有产权证,或者交易中心有备案登记的,再买就算第二套了。所以再买时不得享受首套房贷的利率,得付总房款的60%。你好,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就不算是首套房,房管局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属于首套房的,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房,是你没有房子而申请得到的房子,就是经济适用房,那就算是你的首套房。理论上讲,算。具体到操作中,要看各家银行的规定,比如说,现在深发展就把还完贷款或一次性付款的房子也算做首套房,其他银行的之前的规定是那样情况再贷款可以按首次置业处理,现在的具体规定还没有出来,可以肯定会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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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算不算首套房
属于二套房。你已拥有拆迁安置房,如果已发房产证,根据相关部门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你的情况属于二套房。如果没有核发房产证,那么你现在去购买的商品房则应当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执行。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安置房算不算首套房
法律分析: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二是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不同的情况下,界定有所不同。1、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是在安置房有了不动产权证的前提上再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会算是二套房。也就是交税需要交二套房的契税,买房首付则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看是否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此外,还有这样的情况,也就是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虽没领取到,但是房屋产权人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这些情况下,买房也是算二套房的,因为房管局系统直接就能查出这套安置房。2、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要么就是该安置房一直都未办理产权证,要么就是该安置根本就不能办理产权证。凡是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者是备案过的房子,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房。可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安置房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了,因为这样的安置房一般都没有进行备案的,也就是房管局是查询不到这样的房产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买房和贷款都是算首套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四条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要通过土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贷款利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对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五条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根据市场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发展,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调控土地供应,控制土地价格,清理并逐步减少建设和消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渠道降低建设成本,努力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
拆迁房算二套房吗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是依法登记的个人房产,持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在个人房产信息系统中均有记载,如仅有此一套安置房,则属于首套房。如又购买商品房,据了解,税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房产档案查询结果,将所购买的商品房认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安置房算是首套吗?
《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4条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第5条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