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产证怎么查询?

直接持持身份证到房管局档案室查询即可。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扩展资料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

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证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具体而言可能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若,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由于房屋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是婚后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相关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
、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在诉讼进行中由离婚当事人直接分割。而农村宅基地房屋有其特殊性,首先要确认宅基地房屋的是属于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
农村房屋的取得有多种方式,对于自建与集体分配取得的农村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对属于购买、受赠、继承取得的农村房屋,在离婚分割时,应注意房屋的产权是否转移。
(一)购买所得
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的买卖,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采用特定方式。我国在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即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除依当事人合意之外,还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方可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农村房屋还未完全建立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但其所有权转移依然不应违背我国关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登记制度。
若购买的农村房屋未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则房屋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在离婚诉讼时,婚姻当事人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只能待房屋产权转移之后再行分割或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来主张分割购房的债权。
(二)受赠所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57条有关“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的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依据该法第659条有关“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就当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农村房屋的赠与也应办理宅基地审批过户手续。所以,离婚当事人如果受赠的农村房屋,虽然已被当事人实际占有使用,但尚未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当事人仍然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仍然不能分割该房屋。
(三)继承所得
婚姻当事人请求分割继承所得的农村房屋,其前提是,已经事实上依据继承权实际占有了所继承到的遗产房屋,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在一起居住,宅基地是共用的,那么,即使是未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也不影响离婚时分割。否则,须办理了有关宅基地过户手续,离婚时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继承已经开始,但遗产尚未分割,那么,离婚时,就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因为这同时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农村房屋一般是建立在农村宅基地上面的,而农户对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而在分割农村房屋的时候也只能对房产进行分割,房产下面的土地是不能分割的。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需要什么手续?

在房屋的产权处理中,常常伴随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例如产权归属于谁,这套房子又是谁买的,等等一些问题,那么产权分割的方式有哪些?产权分割需要什么手续这两个问题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大家带来的产权分割的方式有哪些?产权分割需要什么手续的详细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产权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分割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判分割。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裁判分割裁判分割一般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分割,分为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折价分割三种。

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①实物分割

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②变价分割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③折价分割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财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财产,首先要评估共有财产的价值,较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财产。

二、产权分割需要什么手续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三、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更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权分割的方式有哪些?产权分割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房产证分割往往需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这样我们才能进行有效的分割房产证。

我们是农村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判定其归属,对于农村无房产证的情况,夫妻双方可选择自行协商处理,若达成一致,从其约定,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无法证明双方的所有权归属,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收入等方面来进行分割。补办房产证厚,再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补办房产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再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之后,再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均分。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农村房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农村的房子分割要评估吗?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时,涉及的共同财产必须要经过评估以后在进行分割。同时,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的房产,只要双方能够协商解决,那么就可以直接分割。 其次,如果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该房产的价值存在异议,那么其可以向法院申请,并有法院知道评估单位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