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是国家政府建设的,售价会比较便宜,因此有很多人申请购买,那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每个地方的申请条件都不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起来了解下吧!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人应具有本地的非农业户口,年龄要25周岁以上,不能超过70周岁。家庭人均收入应符合政府规定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能申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能申请。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价格更低,但面积比较小一些,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法律主观: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法律客观: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 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 宅基地使用权 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西安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适房需要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及长安区城镇户口,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购买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政府——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