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例如:某房屋1996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日期为2000年,因此该栋楼的整体土地使用年限也从2000年开始算起,即最终土地使用年限截止日期为2070年。2005年有其他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出售,那么购房者购买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70年-2005年=65年。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例如:某房屋1997年竣工,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发时间为2000年,而该房屋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使用年限为"1997年至2067年",也就是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从1997年开始算起,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67年为止。那么,如果这套房屋的业主于2004年出售该房产,其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67年-2004年=63年。
2、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例如:某砖混结构的房屋2000年竣工,则这套房屋的最终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为止。房屋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2070年-购买的时间,比如,购买时间为2005年,则其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5年。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比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则其土地使用年限是2000年至20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B在2010年购买了A的房屋,则B所购买的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2070年-2010年)。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仍归产权所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后会怎么样?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

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发生什么


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表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如何查询房屋产权年限
1.网上查询:点击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
2.房产局查询: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即可查询。
由于房屋产权年限不同、购买房屋性质就有不同,所以买房时,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无论你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注意房屋产权的问题,一旦房屋产权不明,你将无法顺利完成交易,拿到不动产证。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会安全吗?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当下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当中,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的首要问题。所以人们平时对房子方面的一些问题的关注的也比较多。大家都知道房屋的产权一般最多都是70年,这样的产权年限足足让人住一辈子了,但是很多人都在关心一个问题70年的房产到期之后会怎么办?的确这也是令很多人不解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这些方面的问题吧!
一、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并施行,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也就是说,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只有70年的产权。
根据《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如果要续期,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若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冲突,应予以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2、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批准续期申请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上附着的房产,根据收回时的参与价值给予补偿。
三、特殊的房屋产权到期情况的处理方法
房屋的70年产权到期可以是房屋已经使用了70年,但也可以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导致房屋产权到期,比如遇见不可预测的天灾而引起的房屋损毁。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已经被损毁,也就没有了续期的可能性,这时相关单位就会选择用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两种方式来对受灾人员进行补偿。如果受灾人员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也就是说,只要接受了安置的居民,就等于是放弃了原来住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房屋可能会因城市规划的需要而拆迁,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是根据现今的拆迁补偿规定,协调房子住户,对需拆迁的房屋业主进行拆迁补偿,不过,业主在获得相关补偿后将失去原来住房的产权。
通过小编的介绍之后,大家现在应该知道房屋70年使用期到期之后的一些处理方法了吧!不管怎么样政府都会站在房屋所有者的角度去想一些问题,肯定会尽他们最大的努力来减少大家的损失,从而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小编今天只是对“房屋70年使用期到期之后怎么办?”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介绍,至于详细的一些情况还得大家下去之后做详细的了解。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以房养老靠谱吗?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房养老靠谱吗?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以房养老”在中国虽然备受关注,却总是进展缓慢,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几大障碍阻滞了其发展的步伐。
阻碍一:房屋产权70年问题。
阻碍二:房价下行风险和到期处置风险。
阻碍三:贷款人突然意外身故风险。
阻碍四:养老观念仍落后。
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以房养老”实现需要3个条件。首先,拥有对房子的产权,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其次,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再者,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经济条件很好,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经济条件过低,就不具备“以房养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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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产七十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虽然规定了自动续期,但却对实际的续期方式没有任何说明,仅仅表示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换句话说,续期是否要交钱或者有其他要求目前都还不知道,考虑到当前国内楼市的实际情况和“房住不炒”的相关规定,这或许意味着续期会直接与房地产行业管控有关,加上房产税这段时间也一直被很多人所提及,产权到期后虽然会自动续期,但后续的一些处理可能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分析,短期内可能还无法出台。
什么是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
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70年房屋产权如何计算?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房就是你的,没有时间年限。但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期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
注意注意!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你拿到房产证时的时间。
所以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例如房地产商2010年拿到地,房主购进房子,房屋产权则持续到2010+70=2080年。
40年、50年和70年产权有什么区别?
40年产权是指商住房,例如办公楼、商铺、写字楼这种纯商业房。商业房的特点是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是比较高的,而且不允许煤气入户以及使用明火做饭。
50年产权为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综合用地;
70年产权是指住宅房,也就是老百姓住的普通住宅。其特点是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以及生活成本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