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包括哪些手续?
共有产权房买卖手续过程中,需要房产共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那么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包括哪些手续?网友咨询:
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包括哪些手续?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答:
需要的手续主要有: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析: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共有产权房的特点: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
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按份共有房产如何买卖
按份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房产按各自所有的份额分享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转让包括两种:一是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转让。二是对整个共有房产的处分。《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1、对于按份共有房产的整体转让要求,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即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的房产,共有人转让房产,必须服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否则不得转让。
2、现《物权法》做了较大调整,需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如无共有人的处分约定,则只要占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就可办理房产转移登记。
按份共有房产怎么买卖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转让包括两种:一是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转让。二是对整个共有房产的处分。按份共有的各个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但在转让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由此可知,按份共有房产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时,无须取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但其它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我们常见的房产处分是抵押和转让。
按份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无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无须告知其他共有人。当债务无法清偿要实现抵押权时,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处分抵押物,则共有人应告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采取拍卖等公开方式处分抵押物,则价高者获得抵押物。此时,受让人与原按份共有人继续共有该房屋。
《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如无共有人的处分约定,则只要占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就可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而非公有人数的三分之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共有物处分或者重大修缮】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处置
一、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处置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按份共有的房产,如共有人对其进行处置的,需要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通过转让其共有份额的方式来处置该房产,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理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
2、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